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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消費者如何辨識哪些公共場所有投保責任險?. 萬一在這些場所發生事故,如何申請理賠?. 一、目前有少數業者會在營業場所顯示或說明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然大部分業者則無明顯標誌或說明。. 二、一般民眾於公共場所發生意外事故遭受損害,即有權利 ...

  2. 公共場所是指那些地方?. 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對民眾有那些好處?. 一、公共場所包括下述六類:. (一)甲類:辦公處所(如政府機關、公私企業、金融保險、各種專門職業事務所)及住宅大樓管理單位等。. (二)乙類:行號店鋪(包含餐廳、美食街、飲食店、飲料 ...

  3. 為什麼財政部91年底同意強制分紅保單可以將利差損與死差益互抵? 1.保險商品之保險費係由保險業依各商品設定之給付內容及預定利率、危險發生率(如死亡率)及費用等假設計算,因預定利率等假設與實際經營結果或有差異,致有保險公司以承保後之經營結果以保單紅利回饋保戶之情形,故保單紅利雖名為紅利,實為保險費之部分退還。 2.可分配紅利之強制分紅保單,販售當時是採用較高的利率假設(多在6%以上,甚至高於8%),意即保險公司給予保戶的利息多保證在6%以上,故保戶繳交的保費也相對便宜。 但近年來低利環境的報酬下,壽險公司並無法達到當初假設的利率,而該等強制分紅保單因保險期間多長達二、三十年以上,在此低利率之際,保戶仍享受高利率之保證,因此這類業務均虧損嚴重。

  4. 益昌地政士 (代書)事務所. 依據地政士法第16條規定,地政士得執行下列業務:. 舉凡不動產 (房屋、土地)之買賣、交換、贈與、分割、合併、信託、繼承、法拍、祭祀公業、抵押權及他項權利、節稅規劃、評估分析、陪同談案、諮詢等業務,皆為本所辦理項目 ...

  5. 如果購買之後,權益有無保障?. 依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保險業非申請主管機關核准,並依法為營業登記,繳存保證金,領得營業執照,不得開始營業。. 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保險業之經紀人、代理人或其他個人及法人,不得為未經 ...

  6. 醫療保險契約中所稱「疾病」之定義為何?. 保險契約中所稱「疾病」之定義,依據金管會95年10月30日金管保二字第09502525050號函核定「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實支實付型)」第2條及96年11月1日金管保二字第09602524430號函核定「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 ...

  7. 什麼是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範圍?. 什麼是不予承保的範圍?. 一、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負賠償之責:. (一)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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