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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因武漢肺炎(COVID-19)受隔離、檢疫者發給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已於3月23日起受理申請,而照顧者的防疫補償申請將於3月31日起開始受理。

  2. 因應疫情後的發展情勢,為減輕個人及家庭經濟負擔,並扶助企業、紓緩特定產業缺工情形,政府於民國(以下同)112年祭出各項疫情後之補助與獎勵措施,並新增113年紓困貸款及協助產業發展等方案,您可透過本文快速得知可申請的方案有哪些!

  3. 依指揮中心111年4月21日修訂COVID-19確診個案分流收治與居家照護之醫療協助措施」,符合居家照護之健康與居家環境條件之確診者(包含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如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希望採居家照護),經醫療評估後得採居家照護,均由地方政府衛生單位 ...

  4. 2022年5月4日 · 不過,防疫補償是針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補償措施, 自主防疫、自主健康管理、預防性停課,皆不可申請防疫補償;而 確診 者隔離治療,還有確診者在家裡 居家照護 ,也不可申請防疫補償。 「衛福部1957福利諮詢專線」臉書粉專說明,與確診者接觸匡列隔離的「防疫補償」,分為本人被匡列隔離的防疫補償金與照顧者防疫補償。 【延伸閱讀】 >>QA/0+7居隔新制,防疫補償金及防疫保單還有得領嗎?...

  5. 為了鼓勵民眾配合防疫政策,遵守防疫各項規定,補償因受檢疫或隔離期間喪失人身自由,或因請假未領薪資之經濟損失,由政府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予以補償。 另對於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等之家屬亦提供補償。 一、防疫補償範圍: 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 (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 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 (簡稱照顧者) 自109年6月17日起,「國人」或「持居留證者」得請領防疫補償。 「無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請領防疫補償。

  6. 自即日起受理受隔離 (檢疫)者申請防疫補償. 衛福部今 (23日)發布防疫補償申辦網址、申請書表格式、應備文件及受理窗口,並自即日起開放受隔離或檢疫者的防疫補償申請。. 民眾可採線上、郵寄或臨櫃等方式,向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 ...

  7. 2021年5月28日 · 立法院5月31日三讀通過修正紓困條例部分條文,行政院則在6月3日公告「紓困4.0方案」,去年已符合紓困資格者最快4日會收到個人紓困現金,7日起啟動個人與企業申請;各地方政府也推出紓困措施。 誰符合申請資格? 如何申請紓困補貼? 中央社帶你一次看。 行政院會通過紓困4.0 首波規模2600億. 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家有國小以下孩童,或國高中、五專前3年身心障礙學生,發給一次性定額補助每人1萬元,約37萬人受惠,6月15日起申領,三級管制期結束前出生的新生兒都可領取,有兩種領取方式:線上或到實體ATM。 領有110年5月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的家長免申請直接撥款;其他家長免提佐證資料,只需準備孩童的健保卡及監護人的金融卡,透過ATM或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網領取。

  8. 2020年3月24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因武漢肺炎(COVID-19)受隔離、檢疫者發給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已於3月23日起受理申請,而照顧者的防疫補償申請將於3月31日起開始受理。

  9.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 資訊公開透明 良好的資源分配 及時邊境管制 智慧社區防疫 先進的醫療科技 優質國民 衛生醫療體系 健保制度 傳染病防治組織重整 醫療量能 公衛量能 重大政策 邊境政策 口罩及其他防疫物資 社區防疫政策 醫療及其他機構管控 檢驗政策 國際 ...

  10. 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我國在去(109)年1月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月公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特別條例),行政院依特別條例原編列600億元,其後因全球疫情加劇,4月修正特別條例,追加特別預算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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