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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P. 下載 友善列印.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立法歷程 (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為推廣再生能源利用增進能源多元化改善能源結構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改善環境品質帶動相關產業及增進國家永續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第 2 條.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 3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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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r purposes of encouraging renewable energy u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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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其他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指經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三條 ...

  3. 本會動態. 分享. 【行政院會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推動再生能源再邁進. 行政院院會今 (8)日通過經濟部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持續朝向政府最大化再生能源之政策目標邁進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為邁向淨零轉型的重要途徑本次修法將建構友善再生能源發展環境及強化2050淨零路徑氣候法制基礎回應社會大眾對再生能源發展期待及國內外整體推廣環境及開發需求讓我們一起為邁向零碳排放努力。 本次「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刪除離岸風電設置「不超過領海範圍」之文字,回歸技術規範;小水力發電擴大納入非專供發展水力之水利建造物。 增訂規範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之建築物,應於該建築物屋頂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4. 2023年5月29日 · 在立法院與行政機關及各界共同合作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本 (29)日三讀通過經濟部感謝各委員支持共同完善再生能源發展環境本次條例修正係為因應國際發展趨勢及積極回應社會大眾對再生能源發展期待修正重點在於增訂建物設置太陽光電地熱專章等規範為我國未來再生能源多元發展建立友善環境經濟部說明除上述修正重點外針對離岸風電小水力發電及生質能發電等項目以排除場域限制方式發揮多元效益另為使公有建築物設置再生能源具領頭示範效力以及擴大廢棄物於再生能源熱利用之獎勵效果等多項主軸進行修正。 修正案核心內容簡述如下: 一、增訂「建物設置太陽光電」及「地熱專章」 (一) 建物設置太陽光電:

  5. 2019年4月16日 · 立法院 12 日完成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三讀程序目標 2025 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達 20%、裝置量 2,700 萬瓩27GW),與此同時為加速地方再生能源發展考量到容量低於 2,000KW 的綠能對中央電網影響較小設備需求也較低縣市主管機關將能辦理低於 2,000KW 認定業務,2,000KW 以上則是由經濟部負責。 其中再生能源修正法案也加強公民參與跟提高獎勵措施增加再生能源資源盤點輔導成立認證機構提高綠電跟儲能研發補助等並鼓勵民眾參與公開的公民電廠以及原住民設置綠電跟儲能將對公民電廠偏鄉等地大有裨益。 配合電業法修正、因應再生能源自由交易趨勢,現也設有躉購費率與自由化交易的切換解決方案,過去業者只能躉購與售電二擇一,現在已增訂直供、轉供及躉購制度並行機制。

  6. 2023年5月29日 · 立法院今29日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建物應設置一定比例的太陽能光電板另針對過去僅能依溫泉法審查的地熱能亦增訂地熱專章規範其探勘及開發程序為加速國內再生能源發展達成淨零排放目標行政院去2022年12月8日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日於立法院會三讀通過修正重點如下太陽光電建物應設置一定容量. 條文增訂第12條之1,新建、增建或改建且達一定規模之建築物,除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情形外,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其中設置條件及可免除情形等,由主管機關另訂子法規範。 立院審《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 新建物須裝太陽電板. 地熱能:以專章制定完整規範.

  7. 2019年4月12日 · 立法院12日中午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 攝影:陳文姿. 發展初期引入的政府綠電保證收購(躉購)制度,正逐步導向自由市場。 這次修法允許政府躉購與電力自由交易二者可相互轉換用電大戶也必須設置一定裝置容量的再生能源或儲能設備無法配合設置者則以購買綠電再生能源憑證或繳納代金的方式代替。 在技術方面,增加儲能、再生能源資源盤點的研發或補助。 強調公民參與能源事務,近年崛起的綠電合作社、社區公民電廠,也納入補助行列。 一、長期目標27GW 短期二年檢討一次. 為配合再生能源2025年20%的目標,這次修法將再生能源推廣目標訂在2025年27GW(2,700萬瓩)以上,以利廠商確認市場、進場投資。 短期則訂每二年檢討、並公告推廣目標及其發展計畫(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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