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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因應再生能源快速增加,立法院院會29日三讀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明定改建的建築物應設置一定容量太陽光電,並刪除離岸風電「不超過領海範圍」的定義,擴大可設置空間,此外,針對地熱發電相關規範,制定探勘、開發須經許可的規定,明定違規的罰鍰額度為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
www.ettoday.net/news/20230529/25083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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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P. 下載 友善列印.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立法歷程 (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為推廣再生能源利用,增進能源多元化,改善能源結構,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改善環境品質,帶動相關產業及增進國家永續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第 2 條.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 3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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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purposes of encouraging renewable energy u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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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其他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指經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三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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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動態. 分享. 【行政院會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推動再生能源再邁進. 行政院院會今 (8)日通過經濟部「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持續朝向政府最大化再生能源之政策目標邁進。 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為邁向淨零轉型的重要途徑,本次修法將建構友善再生能源發展環境及強化2050淨零路徑氣候法制基礎,回應社會大眾對再生能源發展期待及國內、外整體推廣環境及開發需求,讓我們一起為邁向零碳排放努力。 本次「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刪除離岸風電設置「不超過領海範圍」之文字,回歸技術規範;小水力發電擴大納入非專供發展水力之水利建造物。 增訂規範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之建築物,應於該建築物屋頂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2023年5月29日 · 在立法院與行政機關及各界共同合作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本 (29)日三讀通過,經濟部感謝各委員支持,共同完善再生能源發展環境。 本次條例修正係為因應國際發展趨勢及積極回應社會大眾對再生能源發展期待,修正重點在於增訂「建物設置太陽光電」及「地熱專章」等規範,為我國未來再生能源多元發展建立友善環境。 經濟部說明,除上述修正重點外,針對離岸風電、小水力發電及生質能發電等項目,以排除場域限制方式發揮多元效益,另為使公有建築物設置再生能源具領頭示範效力,以及擴大廢棄物於再生能源熱利用之獎勵效果等多項主軸,進行修正。 修正案核心內容簡述如下: 一、增訂「建物設置太陽光電」及「地熱專章」 (一) 建物設置太陽光電:
2019年4月16日 · 立法院 12 日完成《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三讀程序,目標 2025 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達 20%、裝置量 2,700 萬瓩(27GW),與此同時為加速地方再生能源發展,考量到容量低於 2,000KW 的綠能對中央電網影響較小、設備需求也較低,縣市主管機關將能辦理低於 2,000KW 認定業務,2,000KW 以上則是由經濟部負責。 其中再生能源修正法案也加強公民參與跟提高獎勵措施,增加再生能源資源盤點、輔導成立認證機構,提高綠電跟儲能研發補助等,並鼓勵民眾參與公開的公民電廠,以及原住民設置綠電跟儲能,將對公民電廠、偏鄉等地大有裨益。 配合電業法修正、因應再生能源自由交易趨勢,現也設有躉購費率與自由化交易的切換解決方案,過去業者只能躉購與售電二擇一,現在已增訂直供、轉供及躉購制度並行機制。
2023年5月29日 · 立法院今(29)日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建物應設置一定比例的太陽能光電板;另針對過去僅能依《溫泉法》審查的地熱能,亦增訂「地熱專章」規範其探勘及開發程序。 為加速國內再生能源發展、達成淨零排放目標,行政院去(2022)年12月8日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日於立法院會三讀通過,修正重點如下。 太陽光電:建物應設置一定容量. 條文增訂第12條之1,新建、增建或改建且達一定規模之建築物,除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情形外,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其中設置條件及可免除情形等,由主管機關另訂子法規範。 立院審《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 新建物須裝太陽電板. 地熱能:以專章制定完整規範.
2019年4月12日 · 立法院12日中午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 攝影:陳文姿. 發展初期引入的政府綠電保證收購(躉購)制度,正逐步導向自由市場。 這次修法允許政府躉購與電力自由交易二者可相互轉換,用電大戶也必須設置一定裝置容量的再生能源或儲能設備、無法配合設置者則以購買綠電(再生能源憑證)或繳納代金的方式代替。 在技術方面,增加儲能、再生能源資源盤點的研發或補助。 強調公民參與能源事務,近年崛起的綠電合作社、社區公民電廠,也納入補助行列。 一、長期目標27GW 短期二年檢討一次. 為配合再生能源2025年20%的目標,這次修法將再生能源推廣目標訂在2025年27GW(2,700萬瓩)以上,以利廠商確認市場、進場投資。 短期則訂每二年檢討、並公告推廣目標及其發展計畫(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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