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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9月12日 · 賴芳玉說,「裁判離婚必須有法定事由,」也就是說,你得「挑戰」離婚的理由。 民法1052條第1項,列出10種離婚事由,如惡意遺棄、不堪同居之虐待等。

  2. 2020年2月14日 · 執業二十多年的家事律師賴芳玉,看盡不知道人生多少悲歡離合,但她仍對 婚姻 幸福懷抱「希望」,女人可以走出自己一片天,同時也能掌握自己的幸福與快樂。 分手,就像是跟過去的自己告別;離別,是另一段旅程的開始. 「在我媽媽的年代,女性必須符合 社會期待 的樣子,可能是悲情的、委屈的,貶低的;如果要抵抗社會期待便會帶來犧牲,不犧牲就會與社會妥協,結果是許多女性沒有辦法找到自己的足跡,而活在自己的黑暗裡。 但現在社會情勢已經不同了,女性不見得需要犧牲,我們覺察出自己有能力,去改變自己的困境。 「我曾經接手一個案件,一位年輕女性奉子成婚,在孩子漸漸長大後,想要完成年輕時的夢想,到國外讀書,但老公卻不支持,和她說:『你出去了,就不要回來』,指責她這是拋家棄子。

  3. 2022年11月4日 · 賴芳玉說只要走到訴訟離婚,過程不僅煎熬,而且會看到很多醜陋的人性和黑暗面,讓人不忍卒睹。 在台灣,離婚分為三種方式:協議離婚、調解離婚和裁判離婚。 (一)協議離婚. 雙方協議、取得共識後,合意離婚。 賴芳玉指出,協議離婚的關鍵在於,趁雙方還沒有太多情緒時好好處理事情, 不去探究離婚到底是誰對、誰錯,比較不會撕裂感情、有機會「好聚好散」。 也因此,快速也是協議離婚的特色。 (二)調解離婚. 向法院聲請調解,雙方在調解委員會面前取得離婚共識,法院會製作「離婚調解筆錄」,效力等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賴芳玉表示,調解離婚的好處是,調解委員立場中立,可以讓事情變得中性化、淡化情緒。

  4. 2023年1月30日 · 而大S去年的離婚模式,被外界形容是相當專業的「神布局」,由知名的婦權律師賴芳玉操刀,這份聲明署名有大S和賴芳玉賴芳玉在法院家事庭的名號響叮噹,近年來最知名的一戰就是承辦歌手張清芳和投資銀行教父宋學仁的離婚案件,靠著庭外不懈地協商

  5. 2022年11月26日 · 作者:賴芳玉 執業律師二十七年。 長期致力於家事事件、婚姻、夫妻財產、子女監護、收養事件、財產信託、繼承、預立遺囑、家庭暴力、性侵害 ...

  6. 2022年11月22日 · 非常擅長家事法的國內知名律師賴芳玉,執業將近30年,她除了長年關注婦權運動,外界對她的印象,多半是賴芳玉律師處理過眾多女明星的離婚 ...

  7. 賴芳玉 (1967年10月19日 — ),生於 台灣 桃園縣 (今桃園市),台灣 律師 ,專長為 家事法 ,現任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長期投入防治 家庭暴力 與援救受暴婦女、外籍配偶的法律工作,曾任 中華民國內政部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 現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