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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5日 · 2023-03-25 14:30. +A -A. 加入收藏. 近日爆出豐原高中霸凌事件,一名高二男學生因不堪師長集體長期霸凌、誣陷、針對、辱罵,甚至逼迫該生轉學或退學,讓這名高二生承受極大壓力,最終走上絕路。 此事件一曝光,外界議論沸沸揚揚,台中市教育局在周五(3/24)指出,豐原高中校方對此事處理態度消極,此案相關人員包括校長、主任教官等7人調離現職,另學務主任將由校方召開教評會決議是否停聘。 據悉,豐原高中學務主任、主任教官、2位教官及2位校安在111年10月至112年1月期間,密集對一名高二生公開且非法執行搜身、搜書包、栽贓各項罪名等行為,更企圖迫使該生休學,使得這名學生承受莫須有的重大壓力,在家中輕生,《人本教育基金會》日前陪同家長召開記者會揭露真相。
2023年3月28日 · 台中豐原高中2月發生學生輕生憾事,經人本教育基金會調查發現,該生被該校學務主任、教官當成罪犯栽贓偷錢、多次搜查書包、記過逼休學,甚至主任教官對其他同學說「該生就是社會的敗類、垃圾,你不要跟他在一起」。 事件近日引起社會關注,台中市教育局表示,校方對此事處理態度消極,校長、主任教官、教官及學務創新人員等本案所有相關7人全數調離現職靜候調查,將持續緊盯校方調查進度,加速釐清真相。 揭發此事的立委張廖萬堅週日(3/26)表示,校園管理也是市政,他呼籲教育局應要求台中市各高中以下學校,應聽輔導老師的專業意見,對孩子的管教不能採威權高壓,否則只會適得其反。 台中市長盧秀燕週一 (3/27)首度表態指出,「每個孩子,都不應得到不當對待。
2024年2月22日 · 被稱作「台版黑暗榮耀」的台中豐原高中學生輕生案,歷時1年、經過3次調查,最終結果大逆轉,包括前學務主任等3人被認定霸凌成立,但相關懲處卻讓民間團體、家屬質疑輕放,難以接受……。 台中市豐原高中學生去年2月疑遭師長不當管教及霸凌輕生,掀起社會關注,校方兩度啟動調查,均認定未涉及霸凌,讓高中生父親難以接受,提出申復。 豐原高中日前重組新調查小組,結果大逆轉,認定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校安人員有「對象針對性」,3人霸凌成立。 時隔一年,高中生家屬在2月20日收到霸凌調查報告,霸凌成立的張姓前學務主任,經學校教評會決議懲處停聘1年,將待前次不當管教事件懲處停聘1年結束後接續處分,合併為停聘2年;張姓主任教官則由台中市教育局決議予以撤職處分,一年內不得介派為軍訓教官;校安人員離職後不再錄用。
2023年3月31日 · 台中豐原高中2月有學生因師長霸凌輕生,臺灣青年民主協會TYAD在臉書上,將人本教育基金會公布的「豐原高中案事件處理大事記」整理成事件經過,以第一人稱的角度悲訴長達4個月被霸凌的日子有多苦,最後才決定選擇走上絕路。 台中市長盧秀燕週一 (3/27)首度表態指出,「每個孩子,都不應得到不當對待。 」這個事件,市府認為校方調查「過度消極、疑點重重」,因此將所有涉案者調離現職,才能充分且盡快調查,讓真相水落石出,還孩子公道。 台中市議會將在4/13召開定期會,教育局會就霸凌案進行專案報告,教育文化委員會召集人張家銨表示,校內是否啟動輔導機制? 校方為何未注意學生有異狀以及調查態度消極等,將由市府報告說明。
2023年8月30日 · 台中市豐原高中男高中生今年2月疑遭師長和教官霸凌後輕生,涉案的學務主任遭停聘,校方的調查報告一度遭教育局退回重啟調查,調查結果在開學前出爐,仍認定是前學務主任管教失當,「霸凌未成案」。 台中市教育局今強調,完全無法接受,已正式行文學校要求校方儘速出面解釋、以示負責,對於不當管教部分,教育局將直接提專審會,取代學校教評會功能,審議有無解聘、不續聘、停聘必要。 豐原高中疑似校園霸凌案,校方今年6月26日函報調查報告至台中市教育局,教育局審閱後認為仍有外界關注事證及疑點待釐清,7月4日退請學校重啟調查。 本來被停聘3個月的前學務主任,6月底停聘期滿後復聘,引起外界質疑,校方7月26日召開會議,決議前學務主任再停聘1個月。 前學務主任停聘將於8月31日期滿,校方昨天一整天開會討論該案。
2023年3月27日 · 台中市豐原高中近日爆校園霸凌事件,當事學生最後走上絕路。 有別於校園霸凌常見的「生對生」樣態,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當學生遇到「師對生」的霸凌狀況,因帶頭的已是可代表校方的主任甚至校長,因此導致原本處理霸凌的體系形同失能。 馮喬蘭也透露,人本通會接獲申訴的霸凌案例,在「生對生」部分通常是因校方漠視不處理或是處理不當,常見樣態包括排擠、語言攻擊、搗蛋、取綽號等;在「師對生」部分,則包含老師對學生的言語辱罵、糾眾排擠、不當隔絕等。 至於該怎因應「師對生」霸凌案件,馮喬蘭認為,通常一般來說會先在體系內找地方政府教育局,但萬一教育局與學校同一夥,也會丟回給學校處理。
2023年4月13日 · 台中豐原高中2月有高二生因師長霸凌輕生,在經過數週調查後結果出爐,台中市教育局週四 (4/13)表示,今天召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後,決議處分校長大過1次,並拔除校長職務。 教育局表示,身為校長在事件發生後消極處理,延誤啟動調查時機,事件擴大後領導統御能力也看不到,明顯管理失當,因此決議處分記大過1次,已不適任校長一職,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17條及第15條規定解除其校長職務。 而學校調查結果指前學務主任等人確實有不當管教且情節重大,決議依調查小組建議,將相關人員依各自身分移送考核會、相關委員會做行政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