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 財政部說明,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統一發票種類計有三聯式統一發票、二聯式統一發票、特種統一發票、收銀機統一發票、電算機發票及電子發票等6種。 電算機發票自110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各地區國稅局將不再配發電算機發票字軌號碼,營業人可依其規模、業務需求、資訊能力等,自由選擇使用其他種類統一發票。 為避免停止使用電算機發票,影響企業營業運作,建議營業人儘快完成轉換。
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2b4af7a379694db5853529652d0eb577
其他人也問了
電子計算機發票有哪三種樣式?
如何使用電子發票?
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是否停止使用?
申請電子發票需要檢具什麼文件?
2020年10月20日 · 電算機發票自110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各地區國稅局將不再配發電算機發票字軌號碼,營業人可依其規模、業務需求、資訊能力等,自由選擇使用其他種類統一發票。 為避免停止使用電算機發票,影響企業營業運作,建議營業人儘快完成轉換。 有關少部分營業人顧慮導入電子發票是否會增加營運成本問題,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導入電子發票,可介接該部系統或運用該部提供免費軟體,營業人原有帳務系統、軟硬體設備無須大幅調整,所增加之營運及人力成本應極為有限,且可結合營業人內部營運系統 (如ERP等系統)提升營運效率,更可節省紙張、郵資及存根聯倉儲等成本,並可依法享有稅務違章案件免罰或適用較低裁罰倍數等措施。
-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 mof.gov.tw
(一)電子發票:指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七條規定,營業人 ...
-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 mof.gov.tw
統一發票,除經核准使用自行印製之收銀機統一發票或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之統一發票外,由財政部印刷廠印製及發售;其供應品質、數量及價格等之監督及管理由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辦理。
電子發票:指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買受人時,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之統一發票;其應有存根檔、收執檔及存證檔,用途如下:(一)存根檔:由開立人自行保存。 (二)收執檔:交付買受人收執,買受人為營業人者,作為記帳憑證及依本法規定申報扣抵或扣減稅額之用。 (三)存證檔:由開立人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平台) 存證。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 第7 條( 第3 項) 電子發票之開立人及買受人,得分別自存根檔或平台存證檔,依規定格式與紙質下載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以憑記帳或兌領獎。 第7 條( 第4 項)
2020年4月20日 · 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 (自110 年1 月1日停止使用) 特種統一發票. 電子發票(第六類發票) 指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條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買受人時,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大平台:存證檔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之統一發票。 電子發票傳輸收執檔、 存根檔、存證檔或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 開立人:買受人:存根檔收執檔.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 §7III. 電子發票之開立人及買受人,得分別自存根檔或平台存證檔,依規定格式與紙質下載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以憑記帳或兌領獎。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 §7IV. 開立電子發票之營業人,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應於開立後 48小時 內將統一發票資訊及買受人以財政部核准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之載具識別資訊傳輸至平台存證,並應使買受人得於該平台查詢、接收上開資訊。
2020年11月19日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落實節能減碳並推動電子發票政策,財政部於108年5月24日修正發布「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32條規定,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將自110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該局說明,鑑於使用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營業人已具有一定程度的資訊能力,如導入電子發票應屬較為妥適的模式,且為逐步推動電子發票,財政部原規劃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於108年12月31日落日,然考量營業人轉換電子發票尚需時日規劃資訊系統整合作業,乃延長落日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惟亦即將到期,倘營業人尚未規劃導入電子發票或改用其他種類發票,請儘速籌劃因應。
(一)電子發票:指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七條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買受人時,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之統一發票。 (二)雲端發票:指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使用財政部核准載具之買受人或經買受人指定以捐贈碼捐贈予機關或團體,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開立、傳輸或接收且未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之電子發票。 (三)整合服務平台:指由財政部提供電子發票相關整合性服務之平台。 (四)電子發票證明聯:指開立人自存根檔或買受人自整合服務平台存證檔依規定格式(附件一、壹)下載列印,供有紙本作業需求之買受人作為對外營業事項發生之原始憑證或供買受人兌領獎之憑證。 如使用感熱紙列印者,紙質應符合規定(如附件二)。
修正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32條條文. 財政部表示,預計於本 (108)年5月24日修正發布「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32條規定,修正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停止使用時點,由109年1月1日延長1年至110年1月1日。 財政部說明,鑑於使用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已具備一定程度之資訊能力,且電子發票為統一發票政策推動方向,因此對於使用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營業人,提供兩年緩衝期規劃導入電子發票,各地區國稅局並積極輔導;惟近來迭有營業人反映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套版紙仍有存貨尚未用罄,或配合導入電子發票需時日規劃資訊、帳務軟體系統開發及整合作業,尚需時調整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