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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9月4日 · 今年4月黃男檢查發現罹患咽喉癌,獲醫療險理賠25萬元,但才剛入帳,就被新北分署足額扣押了15萬3000元。. 黃男擔心沒錢治病,特別到新北分署請求留下10萬元,以辦理分期繳納,20期每期繳納5000元。. 新北分署表示,家住新北市中和區的黃姓男子,2020 ...

  2. 2024年4月1日 · 為了補破網,衛生福利部部長薛瑞元今(1)日在立法院表示,已經指示食藥署補救,在食品產業的「非登不可」登錄平台,強制加上產品責任到期時間,到期前1個月就會「警示」,讓地方衛生單位可以前往稽查。

  3. 2019年6月3日 · 字級. 林欣穎/匯流新聞網記者. 車禍發生兩方喊告後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接下來大多會先進行調解,這時候就常會遇到明明雙方都有過失或是我已經非常有誠意的想要賠償受害者,但對方卻獅子大開口開出天價。 這下該怎麼辦呢? 匯流新聞往替你解惑,遇到被害人準備誆你一筆,千萬不要傻傻當盤子。 賠償行情與和解. 車禍案件進入調解程序後,許多人面臨到的問題就是當一方已經承認肇事責任,雙方進入賠償協商階段後卻遇上被害人獅子大開口亂開價,也就是說被害人會要求超出了肇事者能力範圍內的高賠償金,甚至超過車禍賠償的行情。 在車禍實務上,通常在進入司法程序前,很多調解或和解無法談成案例,幾乎都是被害人求償金額高得離譜,但所謂「獅子大開口」的情形其實是相對概念,有一部分是加害人不懂行情,另一部分則是有些被害人真得求償過高。

  4. 2024年4月3日 · 比照汽機車強制險作法,林金富強調,食藥署也會與財政部、產險業者協調合作,未來直接由產險業者上線填報相關資料,讓沒有依法投保的食品業者無處遁逃,且地方衛生單位去稽查相關食安時,也能一目瞭然,立即開罰,預計一個月內可以上線。

  5. 2024年1月19日 · 黃男則於10月下旬接到新北分署通知後,由於擔心自己的壽險保單遭強制解約,緊急致電請求書記官,先收取約12萬元理賠金,餘欠約6萬元,將會自行籌款繳清,請求不要強制解約。

  6. 2024年4月16日 ·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新北分署表示,一名年逾6旬的林姓男子,因滯納拒絕酒測及未依規定投保汽車強制責任等罰鍰,所以扣押了人壽保險的理賠金給付請求權及保單價值準備金,由於 ...

  7. 2023年8月19日 · 1.取得執行名義. 債權人在聲請強制執行時,依法須憑「執行名義」。 而依照強制執行法第4條規定,確定之終局判決、假扣押、假處分等裁判,或有法庭上和解、調解、可強制執行的公證書,皆可以做為強制執行的申請名義。 2.自行調查或向法院聲請命保險公會查報. 在取得執行名義後,債權人還需要自行查明債務人財產,告知法院債務人有這些財產,請法院協助變賣清償。 因此債權人除了可到國稅局等稅務機構查詢債務人財產外。 若有發現債務人有可執行的保險契約,也可向法院聲請對保險公司核發執行命令。 透過去年底的大法庭裁定,突破了向來人壽保險概念中「保險藏錢」的概念。 不僅更加完善的保護了債權人的財產權,也改善了現今社會上許多,透過保險規避債務的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