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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應放假之日俗稱國定假日但不包括選舉罷免投票日),如遇到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定例假及休息日者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補假日期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

  2. 如適逢勞工休息日及例假者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出勤工資一次搞懂春節期間國定假日例假日休息日補假計算方式. 1.彈性放假 (休息日):2/8. 小年夜 (休息日、彈性放假) 本日的性質為休息日,跟 2/17(六)調移,薪資計算方式即依照. 《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第 2 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2.國定假日:2/9、2/10、2/11、2/12 除夕~初三. 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 39 條規定,休假日出勤需「加倍」發給工資。 3.休息日:2/13 初四 (補假)

  3. 2021年4月13日 ·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在會中表示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動節是勞工應放假的日子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黃維琛說若休假日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也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至於在哪一天補休則由勞資雙方協商建議可比照銀行約定在4月30日補休。 不過,如果老闆徵得勞工當天同意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 黃維琛指出,勞動節當天若遇勞雇雙方原約定的休息日,且勞雇雙方也約定在30日補假,補假當天性質就為國定假日。 假設月薪為新台幣3萬6000元的勞工,推算其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若勞工在5月1日休息日出勤8小時,雇主應在原月薪外,另再加給1900元(計算公式:150元x2小時x4/3+150元x6小時x5/3=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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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事業單位所定工時制為二週八十四小時法定工時制者五月一日又是勞工之休假日則五月一日勞動節適逢例假應補假一日勞工之休假採排休方式或五月一日與工作日對調者因五月一日已非休假日雖適逢例假事業單位得不補假一日。 (2)事業單位所訂工作時間如採二週八十小時工時制,則事業單位得以「全年少於法定正常工時之工時」調移十三個休假日,若五月一日勞動節已遭調移者,該日雖逢例假,沒有補假問題,若五月一日未遭調移,該日逢例假,事業單位應補假一日;惟若事業單位僅調移九或十個休假日,且五月一日勞動節未遭調移,該日逢例假,事業單位應補假一日,惟事業單位得以少調移之四或三個休假抵充之。 (B)若星期日非勞雇雙方約定之例假日:

  6. 紀念日及節日逢例假日是否補假?. 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之1條規定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 勞工則依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補休 (勞工補休部分請洽勞動部02-89956866)。.

  7. Q5月1日適逢星期六如何給假? A如該日適逢勞工之例假休息日」,雇主應給予勞工補假一日補假日期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 Q:勞工如何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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