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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24日 · 全台近期食物中毒案件連環爆一連多起民眾通報到餐廳用餐之後出現腹瀉嘔吐等症狀衛福部日前也宣布其中多起案都件檢出諾羅病毒陽性食藥署今24日進一步公布最新統計諾羅病毒近9年來都是食物中毒的第一名禍首光是過去3年就有437件多達5077人因諾羅病毒上吐下瀉根據國內統計諾羅病毒肆虐的高峰期落在每年的11月至隔年的3月但全年都有風險少量病毒即可致病甚至不慎吸入嘔吐物產生的飛沫就會感染。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表示,食藥署統計資料顯示,自104年至112年,諾羅病毒都高居國人食物中毒病因物質排行榜上的第一名;以過去3年來看,112年因為諾羅病毒引發的食物中毒案件共有187件、影響人數1658人;111年有137件、1098人;110年有113件、2321人。

  2. 2024年5月20日 · 導致食物中毒的原因眾多臨床常見包括食品本身受到汙染不當儲存和加工方式以及環境和人為因素等而食物中毒依據致病因素又可分成4大類型分別為細菌性病毒性天然毒性及化學性其中又以細菌性最為常見。 魏賓慧表示,避免食物中毒有3大關鍵要素,首先是「溫度」,生食應充分煮熟,食品加熱溫度需超過70℃,才能消滅細菌,像是海鮮食品容易受到腸炎弧菌汙染,而雞蛋、乳品、禽畜肉等高蛋白食品,也可能受到沙門氏桿菌汙染,但這2類細菌不耐熱,只要充分加熱,即可大幅降低食物中毒的危害,所以盡量減少吃生食或是半生不熟食物的機會。 除了高溫殺菌之外,低溫儲存則需低於7℃才能抑制細菌生長,因此新鮮食材購買後如未使用,應盡速低溫儲存。

  3. 2022年1月28日 · 一旦食物中毒常見症狀則包括嘔吐腹瀉寒顫發燒等不同致病菌引發的症狀略有不同王姵棋提醒若兩人或兩人以上吃到相同食品而有類似不適症狀產生即為食物中毒。 中毒事件發生時,應盡速將中毒者送醫外,同時需將檢體密封保存於冰箱並通知衛生單位。 另外,下列5個重點,更是安心享用美食,歡喜度佳節不可或缺。 1. 落實手部衛生:備餐前應確實清潔雙手,若有傷口須確實包紮並配戴手套,避免金黃色葡萄球菌汙染食物,且此菌所分泌的腸毒素相當耐熱,即使煮沸80℃ 30分鐘仍不受破壞。 2. 避免交叉汙染:處理生、熟食使用的器具應分開;食物存放於冰箱時需確實加蓋密封,且需將生、熟食置放於不同隔層,避免交叉污染。 3.

  4. 2024年3月27日 · 3人曾食用炒粿條1人曾食用炒河粉目前有1例症狀改善1例在加護病房治療中而有2例已不幸身亡新北衛生局說一名市民於3月23日傍晚疑出現不適症狀前往三重聯醫急診就醫醫師發現疑似食物中毒立即通報衛生局

  5. 2019年12月9日 · 腹痛狂吐不少人從小到大難免有過食物中毒經驗台北市衛生局今9日發布最新統計數字顯示今年下半年台北市共有28件疑似食品中毒通報案較去年同期的24件增加4件台北市衛生局更提醒未經加熱的生菜沙拉生魚片以及飲冰品等正是食物中毒的高風險食物台北市衛生局統計今年7月到11月共有28件疑似食品中毒通報案其中經衛生局採檢及調查有1件食餘檢體檢出仙人掌桿菌含量達判定為食品中毒的標準依規定裁罰供應商6萬元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陳怡婷表示,食品中毒定義為2人或以上攝取相同食品出現相似症狀。 過往經驗顯示,未經加熱的生菜沙拉、生魚片、飲冰品等屬於食品中毒的高風險食物;而常作為主食的米飯等澱粉製品,則需注意仙人掌桿菌汙染風險。

  6. 2024年4月16日 · 疾管署表示由於諾羅病毒目前無特效藥可治療民眾如出現噁心嘔吐腹瀉腹絞痛發燒等症狀建議充分休息並補充水分電解質及營養至嘔吐或腹瀉等症狀解除至少48小時後再恢復上學或工作且為降低病原傳播的風險受病患污染的衣物床單應立即更換馬桶門把等器物表面如被污染應用20cc漂白水加1公升清水擦拭處理患者嘔吐物及排泄物前應戴上手套與口罩並用100cc漂白水加1公升清水消毒清理。 疾管署呼籲,民眾如廁後、進食或準備食物前應落實勤洗手;烹製菜餚應選擇新鮮食材,注意食材衛生與保存,避免食用未充分加熱的蛋、肉類,或生食貝類水產品;生熟食應分開處理。 有疑似症狀者(尤其是餐飲業廚工)應在家休息,如需外出者,應配戴口罩,避免傳染給他人。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鈞凱攝.

  7. 2024年4月16日 · 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表示疾管署針對近期發生的王品藏壽司溪山里等三大食物中毒案分別進行檢驗其中初瓦嚮辣兩餐廳共有5人驗出諾羅病毒陽性分別為2名用餐的客人2名員工以及1名廚工但其中的相關性需要再作進一步釐清藏壽司案部分曾淑慧說目前也驗出有3人諾羅病毒陽性但廚工為陰性溪山里部分還在檢測中初步則已經有3人驗出諾羅病毒。 食藥署日前指出,如果經調查確認是經由廚工汙染所導致的食物中毒事件,可依違反食安法 15條第1項第4款,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若情節嚴重者,則可依法移檢調辦理。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鈞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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