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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2月10日 · 如果市民想避免同類型的事件發生,又有甚麼自保方法? 警方六大防騙貼士: 1. 不應隨便在網上披露個人資料; 2. 切勿輕易接受交友邀請及相信初相識網友; 3. 切勿下載來歷不明應用程式; 4. 提防回報不切實際的投資計劃; 5. 若「投資公司」使用個人銀行帳戶或虛擬貨幣收取投資資金時,很機會為騙局; 6. 應保存與對方的對話記錄,如有懷疑即時報警,或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 責任編輯:曹佩鈞.

  2. 2021年1月4日 · 博客. 發布時間: 2021/01/04 14:07. 最後更新: 2021/01/04 15:23. 分享: 騙徒手法層出不同,可以透過不同途徑向我們行騙。 社交媒體近年成為騙徒「唱高散貨」的平台,投資者要留意他們最新的手法,提防受騙。 要開展「唱高散貨」,騙徒第一步會在低位買入一些低市值或低流通量的股票,因為這些股票較易被操控。 當股價逐步攀升的時候,再透過社交媒體大力推介這些股票,務求在短時間內製造大量需求,令股價繼續上升,讓騙徒可以在高位散貨,謀取暴利。 跟風在高位買入的投資者,手持股票的價格會在短時間內暴跌,損失慘重。 炒股群組吹噓「專家」貼士. 社交媒體上有很多以投資股票或「股票教室」為主題的群組,讓股民交流炒股心得和資訊。

  3. 2019年12月6日 · 1. 了解經理的持牌狀況及經驗. 查核有關帳戶經理是否持有合適的牌照或註冊 ( 證監會持牌人及註冊機構的公眾紀錄冊 及 金管局認可機構證券業務員工紀錄冊 )、專業資格及經驗(如過往投資表現、投資技巧及風險水平等),尤其關注其背景如信譽狀況,包括有否涉及違規操作或被證監會處罰的紀錄。 2. 考慮收費與可能出現的利益衝突. 比較不同受委託帳戶經理的收費,有關收費水平是否合理、收費模式會否導致利益衝突,以及留意有關經理的投資產品佣金利益披露資料,包括金錢及非金錢收益的安排等。 3. 簽訂客戶協議書. 必須簽訂委託帳戶的客戶協議書,如果戶口持有人沒有作出書面授權,而只是雙方達成口頭協議,便有機會出現雙方各執一詞的糾紛。 為免發生這種情況,在訂立委託安排時,應簽訂委託帳戶的客戶協議書。 4.

  4. 2018年7月25日 · 重新辣稅的時代,節省更多。 對物業代理、事務律師來說,也應該是常識。 不過,所謂「慳稅」其實有一定前提,由於實行上有一定難度,因此眾所周知的慳稅招式也難以普及。 首先,慳稅是指在公司轉讓時,印花稅支出比物業轉讓為低。 例如A公司持有一個1000萬元單位,股東為陳先生。 陳先生將A公司賣予何先生,印花稅應為股值0.2%,如果公司唯一資產就是有關單位,印花稅是2萬元。 此外,由於單位的業主一直是A公司,技術上不是賣樓(而是賣公司),即使A公司持有物業不足3年,都不需支付額外印花稅。 相反,如果是一般物業買賣,買家是未持有物業的香港永久居民,樓價1000萬元物業,從價印花稅為37.5萬元。 如買家是已持有物業的永久居民,從價印花稅為150萬元。

  5. 2021年7月5日 · ETF交易也有分等級? 博客. 發布時間: 2021/07/05 07:00. 最後更新: 2021/07/16 13:11. 分享: 曾經有朋友問我曾聽說過ETF存在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難道ETF交易也有分等級為了向這位朋友澄清誤會所以今次想借機會與大家簡單談談ETF的交易機制ETF的中文全名是交易所買賣基金顧名思義可理解為可在交易所內買賣的基金相信很多投資者都知道ETF會在股票交易所內掛牌買賣,這就是行內人所說的「二級市場」(Secondary market)。 不過,或者比較少投資者留意到,既然ETF也算是基金的一種,當然也保留意傳統基金可向基金公司作出申購和贖回這個交易途徑,亦即是「一級市場」。 【被低成交耽誤了的ETF, 按此 】

  6. 2021年3月31日 · 博客. 發布時間: 2021/03/31 13:58. 最後更新: 2021/04/01 17:56. 分享: 何謂孖展交易? 當中存在甚麼風險? 保證金交易即孖展(Margin),是指投資者向證券行或銀行借錢買入股票,以增強投資能力。 孖展交易如何運作? 投資者先要在證券行開立保證金帳戶,或從現金帳戶轉換成保證金帳戶,再存入一筆初始保證金,然後向證券行借錢,保證金帳戶中的所有資產(包括證券和資金)都會被用作為抵押品。 每隻支持保證金交易的股票都會被分配一個保證金比率,亦即是投資者可向證券行購買該隻股票的貸款比例。 舉例說:假設蘋果(美:AAPL)的市價是120美元一股,投資者若想購入10股蘋果,若以一般證券交易的話,那便需要有1,200美元的現金於帳戶中。

  7. 2020年11月18日 · 近日未聞市場新盤估價不足. 其實,「撻訂多涉及長成交期/建築期」,可能是一種錯覺:市場上總有一些不了解銀行一般審批要求、高估自己借貸能力的買家。 他們可能選用即供,也可能選用建築期/長成交期付款。 選用即供付款的買家,如果因為計錯數等原因,發現自己未能完成交易,可能即時撻訂,但也有個別情況會與發展商討論,更改付款安排,由即供轉用長成交期,期望自己可以用較長時間整理財務資料,取得按揭貸款。 如果最終都未獲銀行批出按揭而取消交易,此些原本的即供撻訂便會變成建期撻訂。 另外,新盤如果用上一段時間才沽清所有單位,即供期付款的成交期會較分散,但同一期數的單位,建築期付款的成交期卻是集中在同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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