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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1月24日 · 此案原告是新疆贤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一)、新疆登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二),被告是大全能源,涉案金额人民币19.59亿元,其中未付货款2908.65万元,预期或有经济损失19.29亿元。 其中,原告一和原告二为关联企业,均为大全能源提供方硅芯加工服务。 由大全能源提供 多晶硅 料,原告一负责硅棒拉晶,原告二负责硅芯切割。 大全能源与原告一于2022年1月签署了一份《业务合作协议》,约定被告将其厂房租赁给原告一作为拉晶生产厂房使用,并采用委外加工的模式将硅料计重后交由原告一及其关联方进行硅芯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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