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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罩新制開始實施日期。4月17日(一) 起開始實施。不再硬性規定大眾交通運輸上需要配戴口罩,改為「建議」戴口罩。[比較]2023年2月20日開始實施的規定中,則是到醫療院所、公共運輸與特殊運具仍須配戴口罩。
    • 這波口罩新制仍須戴口罩的場所。「醫療照護機構」、「救護車」(特殊運具)要戴口罩。醫療照護機構包括長照中心、療養院、老人福利機構、醫療醫事單位、身心障礙照護機構、少年福利中心、榮民之家等。
    • 於指定配戴口罩的場所中可以「拿下口罩」的情況。(1) 飲食、拍照。(2) 不適合戴口罩的醫事相關診療、檢查或活動。
    • 口罩新制上路後「仍建議」配戴口罩的狀況。(1)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2)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3)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1. 2023年2月9日 · 因為Covid 19疫情全台戴上口罩801天,終於到了進一步室內口罩解禁的一天,2月20日開始室內戴口罩規定放寬,部分場所與情境下仍須戴口罩,請多加留意!

  2. 2023年4月14日 · 指揮中心宣布自4月17日實施以下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住宿式長照機構的住民與訪客等規定也有調整,相關細項說明如下: 4月17日起放寬大眾交通內口罩配戴鬆綁措施. 一、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 全程戴口罩 。 包括: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詳如附件)。 (二)救護車。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二、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二)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四)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 (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3. 2023年1月30日 · 不過,不少民眾仍表示目前室內不適合脫下口罩,因此口罩鬆綁政策範圍,還有待指揮中心宣布。 至於國內是否出現第4波疫情,指揮官王必勝表示2022年底的疫情增加幅度不大,目前還沒有觀察到有第4波疫情的趨勢。

  4. 2023年5月24日 · 一、於以下指定場所或運具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 (一)醫療機構: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 (二)醫事機構: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 (三)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護機構、安養機構、其他老人福利機構。 (四)一般護理之家。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二、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救護車」2類地點則改列為建議佩戴口罩。 1.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2.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3.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5. 2021年10月4日 · 1.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無須戴口罩,惟應隨身攜帶口罩,並應與他人均保持社交距離。 2.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無須戴口罩,惟應隨身攜帶口罩,並應與他人均保持社交距離。

  6. 2020年11月18日 · 一、邊境檢疫:所有入境及轉機旅客登機前須附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國際疫情持續嚴峻,預期今年底及明年初入境旅客數將增加,為加強防疫安全,自12月1日至明 (2021)年2月28日 (啟程地時間),入境我國機場或經我國機場轉機的旅客,不論身分 (本國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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