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意識抬頭,屏東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5日在議會三讀通過,最快本月實施,條例多參考他縣市規定而制定,但有創新1條例,「違反動保法確定以及1年內認養或遺失4隻以上者,縣府得拒絕其認養」,藉此嚴防「職業性認養」
中時電子報
6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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