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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2月8日 · 台電公司副總經理徐造華說,以前台電只需要做好供電本業,如今強調服務,必須轉型。 不僅如此,大環境也開始改變,以往台電一家獨大,現在又有電業自由化的聲音,以及政府提出 2025 年要能源轉型,今年又有 2050 年淨零轉型(溫室氣體排放接近零 ...

    • 雇主解僱勞工必須符合法定事由
    • 經濟性解僱:不可歸責於勞工,必須付資遣費
    • 懲戒性解僱:勞工主觀上的能為而不為,不能直接解僱嗎?
    • 解僱事由不得事後變更

    不談特殊狀況,一般而言,雇主要解僱勞工,必須要符合勞基法的法定事由,主要是勞基法第 11 條與第 12 條各款規定。 第 11 條,又稱為「經濟性解僱」,這是要依法預告,並給付資遣費的。 第 12 條,又稱為「懲戒性解僱」,不用預告期,雇主也不用付資遣費。

    第 11 條的 5 款,都屬經濟性解僱,其中,第 11 條的前 4 款,較為明確,都屬於不可歸責於勞工的經濟性因素: 1. 歇業或轉讓時。 2.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3.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4.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那麼,如果勞工一直沒心工作,大錯不犯,小錯不斷,配合度低,工作產出也不好,不能直接解僱嗎? 從雇主的角度來說,若是員工一直犯錯,甚至造成雇主損失,應該就是要直接解僱,也不用付資遣費,這樣才合理。 勞基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因為勞工在僱傭關係中,屬於較弱勢的一方,為了保障勞工的工作權,避免雇主任意解僱勞工,所以雇主在解僱勞工時,有義務要明確告知勞工,是依勞基法哪一條哪一款事由解僱。 而且若是產生訴訟爭議,這解僱事由也成為法院審查的重要依據。所以雇主不得事後隨意改變或增加解僱事由,更不能將解僱後所發生的事,在訴訟中做為主張提出來。 (本文轉自曹新南)

  2. 2024年4月18日 · 「半夜預約狀況其實很熱絡,」桑予群分享了從系統後台意外的發現,這也顯示此服務上線確實解決家屬過去預約的時間限制;此外,為有效提醒家屬預約,團隊也委請護聯資訊串接API,直接從預約表單的資訊就能發送簡訊提醒,讓雙向溝通更有效率,且在雲端

  3. 其他人也問了

  4. 2018年3月1日 · 只有經勞動部公告可適用的行業,且30人以上企業實施要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備,才可將輪班間隔從11小時縮短至8小時。 目前,勞動部僅公告台鐵、台電、中油、台糖等特定人員適用此規定。 2. 可調移7休1例假的行業,有超過10種. 《勞基法》規定,經勞動部公告的行業,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且30人以上企業實施要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勞工每周1天的例假可在7天周期內挪移。 換句話說,這些員工最長可連續上班12天。 目前已公告的行業包含食品飲料製造業、製造業、旅行業、設計業等行業,在特殊情況可調移例假日。 勞動部. 3. 連續三個月加班時數,均不得超過138小時. 根據《勞基法》第32條規定,在取得勞工同意的前提下, 每月可加班時數提高至54小時,三個月上限為138小時。

  5. 2021年11月22日 · 下班後可以兼職嗎?. 公司能因此懲處嗎?. 談兼差禁止和競業禁止條款. 前陣子公司突然要所有人補簽一份「勞動契約」,內容是禁止員工業外兼職,如有兼職必須誠實揭露。. 這讓晚上做美食外送、賺第二份收入的小明很為難,不知道是否該向主管誠實說明 ...

  6. 2022年3月4日 · 台電興達電廠昨(3)日因人為疏失導致全台大停電,全台 549 萬戶受到影響,高雄市長陳其邁今指出,台電犯這種「低級的錯誤」實在不應該 商業

  7. 2024年4月30日 ·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30~12:0013:30~17:00 106 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 102 9 樓 使用會員功能前,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