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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由營業時間:除規定營業時間外,每日上午6:45至10:00、晚間20:00至隔日凌晨1:45,以及每周六、日凌晨1:45至上午6:45。. 在自由營業時間內,經銷商得依營業需要,自行決定是否營業。. 消費者透過經銷商投注的方式有二種,一種是將投注內容劃記於投注單並交付 ...

  2. 法令宣導. 運動彩券是台灣合法授權的體育投注彩券,運動彩券目前提供包括棒球、籃球、足球、網球、羽球、冰球、美式足球、賽車、高爾夫、撞球等超過10種運動項目、20種玩法供消費者投注。. 運彩分析包括NBA、MLB、NHL、NFL、中華職棒、日本職棒、世界足球 ...

  3. 隨著第2屆運動彩券營運情形日趨穏定,銷售額年年成長,107年度甚至創下新高達434 億元。. 若細看近5年來之數據,全國1550家運彩經銷商,平均每家每月的業績約為172萬元,以6.25%佣金計算之,每家投注站每月佣金約為10萬元,但在扣除店租及兩班制人事開銷後 ...

  4. 一、經銷商之代理人及僱員 經銷商負責人應親自在場銷售,但有正當理由不能在場者,得申請最多二人為其代理人。代理人僅得代理經銷商之部份彩券業務行為,例如銷售、兌獎及彩券相關查核報表簽認。若依性質應由經銷商本人為之者,不得代理。 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十條第二項規定,經銷商 ...

  5. 冰球比賽:除另有規定或賽事表上另有公布外,指一場冰球比賽60分鐘的比賽時間,包括加時或互射進球决勝負的時間。 美式足球比賽:除另有規定或賽事表上另有公布外,指一場美式足球比賽依主辦單位規定應為60分鐘的比賽時間,加計因比賽時間結束時平手而進行加賽以決定勝負的延長賽時間。

  6. 經銷商資訊. 第二屆運動彩券經銷商遴選已在民國102年7月結束,運動彩券經銷商簽約年限至民國112年12月31日為止,且已抽出備取經銷商,目前暫無缺額。. 未來如有缺額須辦理遴選的必要,將予以公告。. 以下為第二屆運動彩券經銷商遴選及管理要點,供有意 ...

  7. 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十七條,向經銷商購買之運動彩券中獎,因火燻、水浸、油漬、塗染、破損或其他情形,致不能辨認真偽者,不予兌獎。 中獎彩券如有前開情形且經銷商未依規定方式兌獎,經銷商應自負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