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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多元成家立法草案 是指 中華民國 ( 臺灣 )有關修改 民法 中涉及 婚姻 及 家庭 制度以促進 性別平等 的 法律 草案 。 最早起源於1990年代起臺灣社會對 性別平等 相關議題的重視,之後在 馬英九政府 時代起由關注性別平等的 社會團體 推動修法,是「 性別主流化 」的一環。 隨著部份爭議相對較少的法律與政策施行後目前經常以多元成家概括及通稱相關審議中的議題內容包含婚姻平權草案伴侶制度草案家屬制度草案等三個法案目前其中又以 同性婚姻 關係的合法化、 領養 子女的權利最引起輿論關注與評論。

  2. 多元成家立法草案 是指 中華民國 ( 臺灣 )有關修改 民法 中涉及 婚姻 及 家庭 制度以促進 性別平等 的 法律 草案 。 最早起源於1990年代起臺灣社會對 性別平等 相關議題的重視,之後在 馬英九政府 時代起由關注性別平等的 社會團體 推動修法,是「 性別主流化 」的一環。 隨著部份爭議相對較少的法律與政策施行後目前經常以「多元成家」概括及通稱相關審議中的議題內容包含婚姻平權草案伴侶制度草案家屬制度草案等三個法案目前其中又以 同性婚姻 關係的合法化、 領養 子女的權利最引起輿論關注與評論。

  3. 2019年5月17日 · 這也是為什麼這個世代的年輕人一想到同婚立法」,往往率先浮現尤美女這名本身並非同志的政治人物。 「多元成家是這麼被提出來的 2012年底同運圈萬眾矚目籌備多時的多元成家草案終於被同運組織伴侶盟正式擬定出來

  4. 伴侶制度草案為不願走入婚姻的兩個人提供另一種成家選擇締結伴侶契約的當事人不負法定的性忠貞義務許多權利義務允許雙方當事人協商安排。 「家屬制度跨越血緣藩籬廢除強制性的家長家屬關係回歸家庭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讓友伴關係病友團體靈修團體等不具親屬關係的結合也能自由選擇成為家屬同居共財社會對於多元成家的看法相當分歧原因是出於信仰與價值觀歧異而對於家庭的基本定義不同。 反對方基於特定宗教教義或傳統倫理價值,認為非屬一夫一妻婚姻及血緣所構築的家庭是「毀家毀婚」,破壞倫理關係,甚至代入亂倫、濫交的負面印象。 他們尤其反對「多元成家」收養子女,認為「不正常」家庭必然導致價值觀偏差,違反兒童利益。

  5. 2020年4月20日 · 與此同時2012年由於民間團體伴侶盟提出的多元成家草案送進立法院2013年通過一讀並在2014年由鄭麗君尤美女委員等立委協助提案後首次在立法院的委員會內展開討論這也是台灣國會首次討論相關法案

  6. 多元成家草案連月來在台灣社會引爆話題力挺男女婚的下一代幸福聯盟走上街頭大聲疾呼反對該案但支持多元成家的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也動員反制雙方群眾針鋒相對現場發生多起對峙衝突估計共有三十萬人走上街頭遠超過一般政治性的群眾運動有關多元成家問題係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鄭麗君等所提出的民法修正草案訴求婚姻平權雖已交付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但截至目前為止仍未排入議程距離完成立法的路途還很遙遠。 第一個草案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將民法親屬與繼承篇當中的「男女、夫妻、父母」等用字,分別改為「雙方、配偶、雙親」;第二個草案訴求建立伴侶制度,只要兩人願意互相照顧、共組家庭,可經由契約的約定成為伴侶;第三個草案則不以一對一的親密關係為基礎,讓民眾自主選擇多人家屬的關係。

  7.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尤美女 (1955年1月28日 —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 、 彰化縣 人, 律師 出身,第9屆 民主進步黨 全國不分區 立法委員 ( 法學 專業代表)。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 研究所 碩士 、同校 法律系 及 政治系 雙學士 。 她支持 女性主義 、 同志運動 、 同性婚姻 。 夫婿 黃瑞明 是現任 中華民國 司法院大法官 ,曾任 律師 。 [1] 曾任「臺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創會理事長、「國際職業婦女協會臺灣總會」副理事長、「臺灣法學會」副秘書長、 臺北律師公會 理事長及 婦女新知基金會 監事等職 [2] ,投入 婦女運動 逾30年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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