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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8日 · 判決指出,北京愛奇藝公司自105年1月間起,陸續匯入資金供歐銻銻公司在台從事北京愛奇藝公司的業務活動。 後來,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懷疑歐銻銻公司營運資金來源,楊鳴、范立達、趙善真即依北京愛奇藝公司指示,以趙善真為登記負責人,於109年6月間成立斯翠明公司取代歐銻銻公司,楊鳴、范立達則以顧問身分實際掌理公司,接續由斯翠明公司在台從事北京愛奇藝公司業務活動。 案經士林地檢署起訴,一審士林地方法院指出,無法認定在台獨立登記設立的「歐銻銻娛樂有限公司」及「斯翠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能與北京愛奇藝劃上等號,以及受北京愛奇藝的實質控制,也不能視為是北京愛奇藝的在台從事業務活動據點,楊鳴、范立達、趙善真等3人罪證不足,判決無罪。 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2. 2022年6月14日 · 當時愛奇藝台灣站宣布關閉,但現在卻被抓包,原本代理愛奇藝的「歐銻銻娛樂公司」,在2020年成立「斯翠明科技公司」,偷偷將部分員工轉移 ...

  3. 2023年4月18日 · 判決表示,北京愛奇藝透過歐銻銻、斯翠明的名義運作愛奇藝影音平台,可能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就大陸地區投資、資金來源監管或審查的限制。 不過,並不在檢方起訴所主張兩岸人民條例的第40-1條「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台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其中的「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及「從事業務活動」的限制範圍。 法院認為,楊鳴、范立達、趙善真於偵審時否認犯罪,且考量檢方舉證不足,依無罪推定論,判決楊鳴等3人無罪。 可上訴。 全案起於,歐銻銻公司於民國104年10月間受北京愛奇藝指示在台設置營運據點、運作愛奇藝影音平台,並於106年間向台北市政府申辦現金增資,調查局懷疑資金來源異常進而查核。

  4. 2020年9月21日 · 針對經濟部3日公告「禁止為大陸地區之公司在台代理、經銷或從事OTT-TV之相關商業行為」,即明文禁止台灣廠商代理如愛奇藝、騰訊等影音平台在 ...

  5. 2020年9月3日 · 經濟部今 (3)日公告,禁止台灣業者代理或經銷中國OTT及相關商業服務,也就是愛奇藝條款正式上路,同一時間,NCC召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 ...

  6. 2020年8月19日 · 為防止愛奇藝、騰訊WETV等在台灣非法經營,經行政院相關部會會商後,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OTT-TV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7. 2020年8月19日 · 經濟部昨 (18)日公告,9月3日起將明文禁止台灣廠商代理中國地區OTT-TV,如愛奇藝、騰訊等影音平台在台灣非法經營。 許多消費者擔心自己的權益可能受到損害,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日回應,台灣並不會封網,仍然可以正常收看愛奇藝,只是未來將變成跨境消費。 禁中資OTT專法9/3上路 愛奇藝、騰訊受影響. 經濟部昨日預告,代理或經銷中國影視串流平台OTT及相關商業服務將納入「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並且於9月3日生效後,台灣業者不得繼續代理相關平台,包括愛奇藝、騰訊WETV等業者將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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