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4年3月19日 · 2024/03/19 17:50.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女兒林羿伶涉貪污等案件官司纏身近日卻傳出林羿伶將接任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委但黨內傳出雜音認為她的官司要先解決否則不宜林羿伶未接電話無法得知回應代理主委林明昌則說目標人選很多不一定是林羿伶新主委人選預計4月就會揭曉。 國民黨在宜蘭縣總統、立委選舉結果不如預期,縣黨部主委張建榮2月1日請辭生效,為敗選負責,也希望由年輕人接棒,暫由副主委林明昌代理主委。 最近盛傳林羿伶要接任黨部主委職務,為2026縣長、縣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與村里長五合一選舉進行佈局;甚至傳出她要接棒林姿妙參選下屆縣長。 林羿伶未接電話,無法得知回應;不過,她要接黨部主委之事,已傳遍宜蘭政壇。

  2. 2022年8月25日 · 2022/08/25 10:49.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與女兒林羿伶捲入縣府弊案被檢方起訴民進黨縣長參選人江聰淵昨受訪說林姿妙讓女兒指揮縣府主管把縣府當家裡公司林羿伶撰寫的文章昨晚在LINE流傳強調與家人吃盡苦頭並指名江聰淵對於鉛筆簽公文的痕跡請你提出證據不然我就告你」,江則在臉書強調,「情緒勒索無法自證清白」。 昨晚LINE流傳一篇署名林羿伶的文章,經媒體查證,確是林羿伶所寫。 文章開頭寫道,她是檢方及對手口中的「地下縣長」,鄉親應該對她充滿好奇。

  3. 2022年3月11日 · 2022/03/11 10:5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女兒林羿伶母女涉弊案檢方聲押林姿妙不成抗告也失敗她獲80萬交保確定宜蘭檢方指控獲40萬元交保的林羿伶涉犯圖利湮滅證據和與共犯證人串證之虞昨日再度提起抗告高等法院快馬加鞭審理認為原審已就抗告意旨審酌且疑為犯罪使用物已扣押加上同案被告吳朝琴等人已被羈押林女也非本案核心要角今駁回抗告確定高院合議庭審判長劉嶽承、受命法官廖紋妤、陪席法官古瑞君今裁定指出,檢方抗告認為林羿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等情形,仍有羈押必要,但檢方所指情形,原審均已審酌、說明,所稱藍色行李箱究竟為何物,並無證據可供證明。

  4. 2022年3月4日 ·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涉弊案宜蘭地方法院諭知宜蘭縣長林姿妙女兒林羿伶無保請回宜蘭地檢署不服抗告高等法院發回更裁宜院今天上午10點開羈押偵訊庭重為裁定林羿伶步入宜院面對媒體詢問刪除訊息一事僅表示謝謝大家」。 檢方表示抗告資料提出不只一項事證據悉林羿伶在首波搜索時藉故去廁所欲刪除手機訊息被廉政官發現也是其中之一。 林羿伶今天上午9點38分步入宜院,面對媒體詢問刪除訊息一事,她表示「謝謝大家」後,未再發言,在律師陪同下完成報到程序,等候開庭。 檢廉首波搜索偵訊,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涉貪污治罪條例,目前在押。 第二波偵訊,農業處長康立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無保請回,林姿妙涉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等罪,80萬元交保。

  5. 2022年8月26日 · 林羿伶在文章指稱林姿妙從丈夫離世後撫養孩子投資失敗債務循環利滾利導致債台高築每天中午跑完行程和家人跑三點半」。 儘管金流利息明確來來去去的甲存帳戶被重複計算成了七千多萬未知金流債權人被羅織罪名成為檢方口中的人頭帳戶」,為了一百一十餘萬元的增值稅起訴十五個人有比例原則嗎? 林羿伶說,她每天早上起床開始跑行程、訪基層,「我們不進縣府讓公務員覺得為難,因此將訊息傳達給母親,有時母親在官邸和主管討論,會同時把基層聲音表達做為參考,……,這樣叫召見官員! 江聰淵二十四日接受電台訪問表示,有民眾去縣長室拜訪,離開後折返,發現林羿伶坐在縣長室,另一個民眾也遇到相同狀況,有的資料甚至留有沒擦乾淨的鉛筆痕跡。 江:林羿伶確實是「地下縣長」

  6. 2022年3月10日 · 宜蘭縣政府涉弊案縣長林姿妙女兒林羿伶涉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宜蘭地方法院4日更裁40萬元交保宜蘭地檢署不服今天再提抗告檢廉共兩波搜索偵訊第二波偵訊後檢方向宜院聲押林姿妙林羿伶農業處長康立和林羿伶康立和無保請回林姿妙80萬元交保

  7. 2022年10月31日 · 2022/10/31 13:41.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等四案宜蘭地方法院今在第六法庭召開準備程序庭就檢方被告兩方爭點等進行釐清法庭上林姿妙女兒林羿伶的辯護律師質疑檢方有政治追殺之嫌宜蘭地檢署蒞庭檢察官當庭表達抗議認為受到侮辱其中一案以免徵112萬土增稅換取競總涉貪案被告有10人包含林姿妙林羿伶縣府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現為縣府秘書)、農業處長康立和財政稅務局長盧天龍時任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現為縣府秘書)、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長龍非池地主陳正勳前宜蘭縣商業會理事長)、地主劉石純前宜蘭縣議員)、兆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林錫欽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承認所為,但否認貪污;林錫欽涉偽造文書,當庭認罪;其餘8人,都否認犯罪。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