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其他人也問了

  2. 如何成為法官?. 首先你要知道考法官資格為何. 1.考法官資格基本門檻必須為中華民國國民, 法官年齡限制 為年滿18歲以上,55歲以下。. 2.考法官需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公、私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組 ...

  3. 2022年2月9日 · 從司法官考試應考須知可以發現法官資格條件 其實除了學歷外也有其他 方式。 法官資格條件如下: 為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 歲以上,55 歲以下。 具下列資格之一 ,且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者,得以報考: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當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修習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憲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 訟法、商事法等科目二科以上 (每科二學分以上)課程。 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司法行政職系各類科考試及格 。

  4. 新制法律專業人員考選制度之簡介. 依草案規劃資格考試部分採二試筆試二試及格後於三年內需參與一年之實務學習律師實務及司法實務學習各半年),實務學習及格後取得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再進行職域分流即學員得向法務部請領律師證書以執行律師業務或依志趣繼續參加法官檢察官或法制人員之甄選),並於錄取後接受法官檢察官或法制人員各別之職前養成教育訓練),完成養成教育或訓練及格即予任用。 多合一考試將可減輕考生在同年度重複考試之負擔,並可透過為期共一年在審、檢、辯三職域間的實務學習瞭解不同職務之特性,以進行職涯探索選擇自身志向,有助於使考生能夠儘速進入就業市場當中,避免人生因考試而空轉。 現行及新制法官考用制度之介紹.

    • 可以拒絕擔任國民法官嗎?
    • 國民法官要怎麼請假呢?
    • 國民法官有薪水嗎?

    如果被選上國民法官,但不想擔任的話,依據國民法官法第16條規定,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可以拒絕: 1. 年滿七十歲以上者。 2. 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學校之教師。 3. 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學校之在校學生。 4. 有重大疾病、傷害、生理或心理因素致執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職務顯有困難。 5. 執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職務有嚴重影響其身心健康之虞。 6. 因看護、養育親屬致執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職務顯有困難。 7. 因重大災害生活所仰賴之基礎受顯著破壞,有處理為生活重建事務之必要時。 8. 因生活上、工作上、家庭上之重大需要導致執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職務顯有困難。 9. 曾任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未滿五年。 10. 除前款情形外,曾為候選國民法官經通知到庭未滿一年。 其中的第八項是大家較容易...

    依據國民法官法第 39 條規定:「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於執行職務期間,或候選國民法官受通知到庭期間,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應給予公假;並不得以其現任或曾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為由,予以任何職務上不利之處分。」因此不用擔心被選上成為國民法官而喪失全勤獎金,甚至在職務上受到不利的處分。

    就像教召有薪水一樣,國民法官也有!依據「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的規範,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日費原則每日為3000元,開庭未滿1小時為2000元,超過晚間6時則另支給每小時500元的超時日費。而候選國民法官日費,原則每日1500元,超過晚間6點另支給每小時300元的超時日費,合計每日上限2500元。

  5. 符合三種基本資格就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 年滿 23 歲. 具有u0003. 中華民國國籍. u0003的國民. 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u0003連續居住滿 4個月 以上. *例如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的管轄區域為嘉義市與嘉義縣。 “ 但有「六種」情況,不能擔任國民法官. 自身因素. 現涉刑案未滿一定期間、或被褫奪公權者。 身心因素. 因心智狀態不能或較難與他人溝通,而受到法院監護或輔助宣告。 教育門檻. 未完成國民教育者。 案件有關. 與本案或本案被告、被害人有一定關係者。 不能公平. 有事證難以公平審判的人等。 職業因素. 具有法政軍警等特殊職業背景的人等。 過四關,層層抽選選出最公正的國民法官. 年齡、職業、身分、在戶籍地的居住時間,u0003. 都會成為評選國民法官適不適任的標準,

  6. 2022年5月3日 · 想擔任國民法官不需要主動報名地方政府和法院會有一套選任的流程: 隨機抽選 :首先,由地方政府整理出符合年齡及設籍要求的 初選名冊。 審核小組複選 :接著,這份名冊會交由地方法院的「國民法官審核小組」再次複查,並 排除受限制不能擔任國民法官的人選 ,做出一份 複選名冊。 個案抽選 :在需要國民法官參與的案件發生時,法院會再從複選名冊中隨機挑選出 候選國民法官 ,並通知被選中的人參與 到庭選任 的程序(如果被選中的人有表明自己不具資格、或有正當理由拒絕,就可以不參與後續到庭選任的程序)。

  7. 2022年12月29日 · 備選國民法官基本條件為現年23歲且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需要在該地方法院管轄範圍居住至少4個月以上不過為了廣納百姓意見國民法官選任將排除特定身份背景與從事法律相關工作的人士包含正副總統機關首長政務官民意代表律師警察於大學任教之法律相關科系教授皆不能成為國民法官。 除此之外,為避免不公正審判,選任過程也會排除與案件相關人士,包含參與偵查過程或審判流程人士,或與被告與被害人之有一定關係的親屬及受僱員工。 涉及刑案、遭褫奪公權或遭停權的公職人員也不得擔任國民法官。 若因為身心狀況不佳、工作或照顧責任無法承擔國民法官義務、或近年已有擔任國民法官(包含備位)的經驗,也可以拒絕被選任為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 怎麼知道自己被選上了? 收到通知信以後我應該要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