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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4月25日 · 撰稿編輯:王韋婷. 行政院會今天 (25日)通過律師法修正草案,杜絕重大犯罪者轉任律師,只要確定判刑1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不發律師證書;已轉任律師者,新法通過後,可於2年內廢止其證書。 行政院大幅翻修律師法,將律師法條文由53條增加至146條,強化律師職業倫理、淘汰不適任律師,及增加公益服務,以實現律師執業自由化以及地方公會會籍單一化。 法務部表示,修法杜絕重大犯罪者,如貪瀆司法官等轉任律師;並強化律師懲戒制度。 過去有些司法人員在職期間因貪污等犯罪,判刑確定服刑完畢後,還可以轉任律師,社會觀感不佳。 因此,修法草案規定,只要確定判刑1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律師執業信譽有影響,可以直接不發律師證書;已轉任律師者,新法通過後,可於2年內廢止其證書。

  2. 2019年12月13日 · [Rti央廣新聞]立法院會今天(13日)三讀修正通過「律師法」,強化律師倫理以淘汰不適任律師,修法重點包括明文限制不適司法官轉任律師、全國律師聯合會理監事和會員代表由全體會員直選產生、以及減少律師執業障礙,修法後單一入會、全國執業等 ...

  3. 2020年8月7日 · [Rti央廣新聞]前衛福部次長蘇麗瓊轉任監察委員,另一位政務次長何啟功回學校任教,行政院今天(7日)宣布,由李麗芬和薛瑞元接任。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表示,李麗芬將督導社會安全網、社福等相關業務。

  4. 2018年7月9日 · 2015年7月9日凌晨,北京知名人權律師王宇的住家先是網路被切斷,隨後遭20多名不明人士從家中帶走,開啟逮捕序幕。 7月10日,以受理維權案件著稱、也是王宇所屬的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周世鋒、李姝雲及另兩名行政人員先後被帶走。 風聲鶴唳. 同一天,中國官方擴大對律師的搜捕行動,不到48小時,北京、天津等15個省區比較活躍且曾受理維權案件的律師,陸續被警方及國家安全保衛人員帶走。 這一系列行動隨即被轉發到中國海內外網路上,中國律師界陷入一片風聲鶴唳。 官媒出聲. 經過3天的大規模逮捕,官媒新華社11日深夜發表題為「揭開維權事件的黑幕」評論,除證實有律師被捕及傳喚,並指「公安部指揮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台」的「犯罪團夥」,還說「維權律師」是「擾亂社會治安的犯罪行為」。

  5. 2021年2月2日 · [Rti央廣新聞]代理「12港人偷渡案」的中國律師之一全牛今天(2日)表示,他的律師執照已被吊銷。 全年向法新社展示法庭吊銷他執照的判決。 去年8月,12名港人從香港搭船,擬偷渡前來台灣,途中被深圳海警局人員截獲。

  6. 2023年3月30日 · 行政院會今天 (30日)通過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確立政府或公立學校增設公職律師的法律制度。 修法通過後,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可增設專職公職律師,負責政府對外的法律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公職律師兼具公務員與律師身分,且應加入律師公會。 行政院會30日通過律師法第12條、第18條、第23條之1、第24條、第27條和第28條修正草案,建立公職律師的法制制度。 根據修法草案規定,公職律師專任於政府機關或公立學校,以律師名義辦理法律事務,兼具公務員及律師雙重身分,且應加入律師公會。 修法草案也規定,公職律師擔任政府機關或公立學校的訴訟代理人,或擔任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涉及訴訟案件的代理人或辯護人。 政務委員、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表示,基於司改國是會議的建議,修法設立公職律師。

  7. 2018年1月2日 · 中華民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律師李宜光則指出,律師在偵查中的搜索有無在場權是個老問題,早在9年前就已討論過,過去因「王迎先案」而促使立法院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法,讓審理時被告能選任辯護人,避免被刑求,但卻沒有將偵查中的辯護人可在場一同列入,形成修法疏漏。 李宜光說,「王炳忠案」是再次修法的契機,況且就連澳門早已立法提供當事人法律諮詢權利,台灣也應該要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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