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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檢、廉偵辦勞動基金炒股案,追查發現「統一投信」高層也涉案,昨(21日)發動第4波搜索,拘提統一投信資深副總經理闕志昌、基金經理人郭士慶、孫民承、研究員俞建業,經徹夜偵訊,今晨依涉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闕志昌等4人;台北地院傍晚起召開羈押庭,晚間10時許裁定,闕志昌等4人各30萬元至2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法官裁定,闕志昌250萬元、孫民承200萬元、郭士慶80萬元、俞建業30萬元交保,法官並命4人不得在本案偵結前,與共同被告和公司相關人員討論本案案情,若有違反,將構成羈押理由。
2022年1月28日 · 社會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統一投信前基金經理人張繼聖、孫民承,被檢舉利用代操統一大滿貫基金、統一強漢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勞工退休基金的機會,獲悉基金預定交易的股票,趁低點搶先以人頭證券帳戶進場,各獲利約2.4億元、1500萬元。 台北地檢署去年10月2日依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罪將張、孫及與孫合作的股市作手謝登鴻等3人聲押獲准,今天將張等6人起訴。 除了孫民承因否認犯行而被檢方請求從重量刑之外,包括張繼聖及其人頭帳戶均已認罪,並繳回2.4億多元不法所得;另外,孫民承的鄧姓人頭帳戶也繳回238萬元不法所得,認罪者均獲檢方建請減輕其刑。
2020年12月22日 · Watch on. 上稿時間:01:03. 更新時間:05:14.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勞動基金炒股案如雪球般越滾越大,檢廉追查發現,統一投信也捲入弊案,昨發動第4波搜索,依涉犯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以被告身分拘提統一投信資深副總經理闕志昌、基金經理人郭士慶、孫民承及研究員俞建業,檢方今天凌晨訊後,認為4人涉犯重罪,並於被拘提前刪除手機訊息,有湮滅證據、串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長游迺文被控今年7、8月間,涉嫌接受寶佳資產執行長唐楚烈、投資主管邱裕元賄賂,找來替勞動基金下單的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研究員劉建賢參加飲宴,動用勞動基金承接寶佳資產倒出的遠百股票,游等5人被收押禁見。
2022年8月19日 ·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勞動基金炒股案今天一審宣判,除了主嫌勞動部國內投資組前組長游迺文、寶佳集團前執行長唐楚烈、投資主管邱裕元各被重判8至9年,其餘共犯方面,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副總經理劉建賢、統一投信副總經理闕志昌、投資經理孫民承、郭士慶等5人,皆依證券投資信託顧問法之背信罪,各判處3年4月至4年不等徒刑。 詳細刑期,邱明強4年,劉建賢、闕志昌、孫民承皆3年8月,郭士慶3年4月。 復華投信研究員陳周倫、統一投信研究員俞建業,2人依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各判刑10月、8月。 群益投信副總經理謝志英、共同基金經理人湯明真,獲判無罪。
2021年9月30日 · 社會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統一投信張姓及孫姓前基金經理人,被檢舉私下利用代操統一大滿貫基金、統一強漢基金或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勞工退休基金機會,提前以朋友證券帳戶下單交易這些基金預定交易的股票,分別獲利約3千萬元、5千萬元;台北地檢署今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5路展開搜索,並約談張、孫等人,全案朝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中的「特別背信罪」嫌偵辦。 張男原本是統一投信的明星操盤手,有「台股基金第一把交椅」之稱,他現在已被挖角到中國第3大資產管理公司工銀瑞信基金,檢調這次就是等他回國、隔離期滿後才發動約談。
2022年1月27日 · 統一投信前基金經理人張繼聖、孫民承,被檢舉利用代操統一大滿貫基金、統一強漢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勞工退休基金的機會,獲悉基金預定交易的股票,趁低點搶先以人頭證券帳戶進場,各獲利約3千萬元、5千萬元;台北地檢署去年10月2日依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罪將張、孫及與孫合作的股市作手謝登鴻等3人聲押獲准,押期將於2月2日期滿,預計檢方將於年節前最後一個上班日(28日)偵結起訴。 檢調接獲檢舉指出,孫民承涉從2017年起至2019年間,利用代操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及勞工退休基金機會,獲知這些基金預定交易的股票,搶先布局,以「低買高賣」方式獲利約5千萬元;張繼聖亦被控從2017年至2018年間,以相同手法搶先布局統一大滿貫基金、統一強漢基金的預定交易股票,獲利約3千萬元。
2020年12月23日 ·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勞動基金炒股案愈演愈烈,繼代操基金占比最高的復華投信被搜索後,占比第二的統一投信也涉案,檢廉查出,統一投信資深副總闕志昌等4人,在此案爆發後急刪LINE訊息企圖滅證,且涉案情節重大,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法官昨庭訊後,裁定4人分別以30萬至2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並限制出境;台北地檢署不服交保裁定,今已提抗告。 北院裁定指出,闕志昌等4人涉嫌刑法背信罪、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嫌疑重大,且供述有出入,還有人刪除手機通訊內容,足以認定有勾串之虞;但4人都有固定工作、居所和扶養家人,檢方未能舉證他們有逃亡動機和意圖,無逃亡之虞,斟酌比例原則後,認為應可以「足額」的保證金和限制住居等處分,來替代羈押,因此裁定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