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子宮戰爭1/不顧民意8成反對!代理孕母硬要上路 27團體怒批「出事責任算誰?」
[周刊王CTWANT]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在今年歷經2次國健署公聽會、1場立法院公聽會後,其中最受矚目莫過於開放代理孕母。代理孕母是指委託配偶以外的第三人懷孕分娩,方式分成2種,第一種是委託配偶精卵結合的胚胎,植入代理孕母子宮內(代理孕母和子女不會有血緣關係);另一種是使用丈夫...
CTWANT via Yahoo奇摩新聞
2024年05月30日 06:00
「先天沒子宮」小嫻稱代孕如曙光 婦科醫:患者從青春期等到更年期
44歲的藝人小嫻(黃瑜嫻)17歲時得知自己天生沒有子宮,因此高度期待代理孕母合法化,日前她參加「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立法院的公聽會,聽到很多商業代孕的悲慘故事,認為反對的聲音更值得被聽見,這樣才能讓代理孕母的制度更完善。
三立新聞網
2024年05月30日 06:59
2024年1月22日 ·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2日電)朝野立委提案修正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等團體今天表示,代理孕母傷害婦幼權益,且有效樣本達7780份的網路問卷有82.1%反對合法化,呼籲暫停這件事。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去年12月4日審查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都是立委提出的版本,尚無官方版本。 衛生福利部長薛瑞元當天表示,代理孕母涉及問題非常複雜,社會有非常尖銳的意見對立,需要謹慎面對,是一個應該被討論的議題,衛福部沒有既定立場。 此議題持續引發討論,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今天舉辦「生命不可代理.孕母不是工具.拒絕人工生殖修法傷害婦幼權益」聯合記者會。
2024年5月14日 ·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14日電)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今天預告修正「人工生殖法」草案,擬開放代理孕母但禁止商業目的,代孕條件為設籍台灣、年滿20歲至40歲、有足月懷孕生產經驗者,以終身1次活產為限。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增列單身及同性伴侶 有條件開放無償代孕. 台灣人工生殖相關統計顯示,子宮受損占不孕婦女1至2成,約5000至1萬人左右,可能會有尋求代孕生殖的需求。 今天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說明,截至民國111年至少有17個國家立法施行代孕生殖,藉由代孕生殖技術協助不孕症夫妻或男性同志伴侶一圓求子夢。 據草案規定,委託配偶委託代孕生殖,應符合妻子或女同志伴侶雙方皆無子宮、子宮先天性異常、免疫疾病等原因無法懷孕,或因懷孕或生產有嚴重危及生命之虞;受術配偶雙方均為男性。
2023年11月8日 · 示意圖。 (圖取自Unsplash圖庫)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8日電)代理孕母解禁與否備受關注,衛生福利部長薛瑞元今天首度鬆口表態,將提出開放代理孕母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這才有所選擇」,但是否真的解除禁令,有待社會大眾最後討論。 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昨天在競選總部舉行「因應少子女化對策」記者會,提出多項政見,針對近年晚婚晚生趨勢,許多婦女選擇凍卵,但台灣法規限制取卵資格,他承諾民眾黨將推動修法解除取卵法規限制,並將代理孕母納入人工生殖法。 人工生殖法擬開放單身女、同性及代理孕母 草案最快明年送政院. 少子女化柯文哲拋育養津貼發至12歲 懷孕3月可領5萬.
2023年11月8日 ·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8日電)衛福部長薛瑞元今天提出修法解禁代理孕母,國健署將提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解除受術對象限已婚異性夫妻,研擬開放單身女性、同性、代理孕母適用,有望明年底送行政院拍板。 代理孕母解禁? 薛瑞元首度鬆口:將提人工生殖法修法. 現行人工生殖法的生育權侷限於傳統異性夫妻,異性夫妻才可實施人工生殖技術。 長期以來,不少團體指出,人工生殖法這1項限制已侵害了單身者、異性未婚同居伴侶及同性伴侶,藉由實施人工生殖,體現繁衍後代的權利。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長吳昭軍今天列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期間接受媒體聯訪說明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修法方向。
2024年1月22日 ·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22日電)人工生殖法是衛福部未來優先修正案之一,涉及代理孕母合法化,據民團調查發現8成2民眾反對代理孕母,衛福部長薛瑞元表示,過年後預計至少舉行2次公聽會,決定是否分階段修法。 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今天舉行聯合記者會,認為代理孕母傷害婦幼權益,有效樣本達7780份的網路問卷有82.1%反對合法化,呼籲暫停這件事。 薛瑞元今天出席記者會後被問到修法草案進度,他說,超過8成民眾反對代理孕母,可知台灣社會仍有很多不同看法,甚至各政黨對於這個議題態度也都不盡相同,離社會達成共識還有一段距離;衛福部已與專家學者討論過,已有修正草案初步內容,但尚未集結成行政院版本。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2020年9月9日 · 吳秉叡今天邀集專家學者,在立法院召開「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代理孕母相關問題」公聽會,而吳秉叡也已提出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待委員會審查。 草案重點包括,增訂代孕生殖施行的專章,內容含括受術夫妻實施代孕生殖的要件、可對代孕者提供必要費用的規範、代孕生殖子女的親權認定等條文。 受邀出席公聽會的和信醫院藥學進階教育中心主任陳昭姿說,從1996年初首次舉行代孕記者會迄今已20年時間,希望台灣社會可以用更成熟、更與時俱進的思考,來面對今天代孕法制化的必要性。 陳昭姿也強調,不孕是病不是罪,禁止代孕只是讓子宮病變變成不孕症中的絕症,而且繁衍下一代是天性及人權,當台灣人口消長已進入死亡交叉等情形下,代孕法制化具有急迫性。
2024年5月15日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昨天預告修正「人工生殖法」草案,擬開放代理孕母但禁止商業目的,代孕條件為設籍台灣、年滿20歲至40歲、有足月懷孕生產經驗者,以終身1次活產為限。 對此,婦女團體婦女新知今天發聲明批評政府強推代孕制度,完全不顧許多團體、諸多專家多次呼籲應脫鉤處理,罔顧人權及民意。 婦女新知表示,即便推行代孕制度多年的國家,都難以避免兒童親權歸屬爭議、代理孕母因孕產身故,甚至導致自身子女頓失照顧且難以賠償損害的發生,政府雖一再強調此制度經多年討論,卻遲遲未能明確承諾避免上述憾事發生,也未說明是否匯集相關部會意見提出相應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