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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9月24日 · 是姓名權還是商標權?. 淺談「藝名」使用之法律問題. By 北美智權報 2019-09-24. 本文出自 北美智權報 242期. 以自己姓氏或姓名表彰商品或服務來源,是商業上普遍所見之現象。. 若使用的是知名人士姓名或藝名,其不僅可作為來源指示,往往亦蘊含著某種形象 ...

  2. 2020年7月29日 · 一、解除權,是指法律關係成立後,發生得以使法律關係溯及既往消滅的事由,可以分為意定解除權與法定解除權。 意定解除權指基於雙方的約定 (例如契約中有明文約定),得以解除契約;法定解除權則是基於法律的規定。 如果有意定解除權或法定解除權的事由,就可以解除契約。 那麼,如果沒有意定解除權和法定解除權都沒有,怎麼辦? 答案: 沒有辦法,必須按照契約走,如果契約內容沒有辦法履行,就會有相應而來的違約責任。 簽約前,務必小心謹慎。 千萬不要什麼都不知道,就傻傻地簽下去! 攝影師: Andrea Piacquadio,連結: Pexels. 二、在本題中,立法者希望簽約時,締約雙方都要小心謹慎。 所以一旦簽約,就要按照契約內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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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21年4月27日 · 一、被告與犯罪嫌疑人. (一)通知書. 一般收到的警局通知書,上面會記載以下內容,分別說明如後。. (1)發文日期字號 ←該警察局的發文日期及分案的字號. (2)案由 ←通常是涉犯的刑法罪章。. 例如:妨害名譽、偽造文書、妨害自由等。. (3)被通知人姓名 ←核對 ...

  4. 2020年12月15日 · 沒簽就不算數?. 契約成立看必要之點. By 陳育騰律師 - 泰和法律事務所 2020-12-15. 前陣子炒得沸沸揚揚的 「鍾」配事件,提到民法第153條,只要當事人針對契約的必要之點都同意,無論是明示或是默示,或是有沒有簽契約,就會成立契約,能夠拘束當事人。. 那 ...

  5. 2020年1月6日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5項規定:「住戶違反前4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第2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 (市 ...

  6. 2021年3月2日 · 一、關於備案. 常聽到某人說, 要去警察局備案,備案是什麼意思,跟提告一樣嗎?. 答案是:備案並無法律效力,只是在警察勤務紀錄簿上做記載,並不等於提告。. 尤其是告訴乃論之罪(例如:遇到車禍事故而提告過失傷害罪、妨害名譽等),一定要在6個月 ...

  7. 2019年9月26日 · 賴文智舉例,若未取得授權,私自將國外小說盜版出版繁體中文版,會同時侵害英文版和中文版改作的著作權。 他也提醒,自己私下練習翻譯國外小說沒關係,若列印散佈也會侵害到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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