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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生育福利站,提供勞工生育相關的法令、補助、服務及資源,協助勞工平衡工作與家庭,營造友善生育的社會環境。此外,本站也介紹勞動部其他的職業安全衛生、勞保、勞退、職訓等各項勞工權益,讓勞工了解自己的權利與義務,享受更優質的勞動生活。

  2. 人般的情感,有人著相送,有人笑著 祝福,而這也是我學習以「擁抱」代替 語言的開始、在失與得之間學習自我平 衡。吃遍Tasmania 水果 拜網路之賜,得知12 月適逢 Tasmania 櫻桃季的時節,買機票推著 行李箱再次出發去新地方,有「澳洲紐

  3. 2014年12月17日 · 答案.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九條規定,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 育未滿三歲子女,每天可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或調整工作時間;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 受僱於僱用未滿三十人雇主之受僱者,經與雇主協商合意,亦得適用減少工作時間 ...

  4. 2017年11月23日 · 針對「最好用不到,但不能不知道!. 」的勞保職災給付,勞保局推出全新宣傳與網路行銷活動,希望勞工朋友們對自身權益有更多認識,既然已經傷身,別再傷荷包!. 勞工朋友們於上下班途中、或工作期間因執行工作而受傷,稱為「職災」,依勞保局統計 ...

  5. 毫不起眼的螺絲釘 工會整體運作的重要關鍵 粘茜艷畢業於臺中技術學院企業管理系,初出社會時,只有打工的經驗,對於工會 會務更是完全不熟悉,懵懂的她投遞履 歷表,面試時被要求使用PE2編輯器軟體 撰擬公文,她心想現在都已經是Windows

  6. 歷史新聞. 產檢假可依受僱者實際需求選擇以「半日」或「小時」為請假單位,擇定後不得變更。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為符合受僱者之實際產檢需求,彈性運用產檢假,勞動部今 (29)日發布《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解釋令,明定產檢假可依受僱者實際需求選擇以「半日」或「小時」為請假單位,擇定後不得變更,並自即日起生效,勞動部將通函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轉知轄管事業單位參考。 《性別工作平等法》於103年12月11日修正公布,增訂產檢假5日,並於同年、月13日生效施行。 惟自新法實施以來,迭有民眾詢問產檢假5日可否彈性以「半日」或「小時」為請假單位,以符合實際產檢需求。 鑑於以勞工權益為最大考量,兼顧雇主人力調配之管理需求等因素,發布本解釋令釋疑,主要內容如下:

  7. 那些情況下,雇主可以解僱勞工而且不發給資遣費?. 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1.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2.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