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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秘書室職掌 秘書室,設公關研考科、文書檔案科、事務科及出納科等4科,職掌業務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本局與所屬機關辦公廳、宿舍等不動產之取得及管 理配置。

  2. 貨車裝載貨物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惟常有因駕駛人疏忽法令已有明文規定,或因裝載物於高速公路行進間因震動而鬆脫,致近年來國道每年有4萬件以上的散落物事件,除嚴重影響交通,甚至衍生二次交通事故。 高速公路局表示,110年國道共有44,232件散落物,其中屬裝載物類25,118件,占57%,其餘為車體零件9,630件,占22%及其他(如遊蕩動物、動物屍體及施工養護物件等)9,484件,占21%;顯示國人對裝載貨物應嚴密覆蓋、綑紮牢固之觀念仍亟需加強。

  3. 行政院陳建仁院長今天下午在林子倫發言人、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定禎執行長、立法院陳超明委員、交通部陳彥伯次長及苗栗縣鍾東錦縣長陪同下,視察國道1號增設造橋交流道工程計畫,並聽取高公局趙局長興華說明目前辦理情形。 高公局說明,苗栗縣造橋鄉為國道1號經過之山區路段,目前造橋地區民眾倘要進出國道須經由南北側之頭份或頭屋交流道,2交流道距離造橋市區均達7~8公里,需行駛山區道路繞行,動線不便,影響造橋整體觀光發展及農業產品運送。

  4. 為維護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及路面品質,降低大貨車超載情形,並提升地磅站之運作效率,高速公路局已完成國道1號汐止南向、員林南向及新市南向3處地磅站之主線篩選式動態地磅設置,並訂於今 (111)年3月31日啟用。 載重大貨車行經該處動態地磅時,請注意第二道門架上方之資訊可變標誌 (CMS)所顯示免過磅或進站過磅之內容,逃磅者將移送公警局開單舉發處9萬元罰鍰,籲請載重大貨車務必依規定過磅,以免受罰。 高公局表示,目前國道沿線設有44處地磅站進行過磅作業,以遏止載重大貨車違規超載,避免影響行車安全及破壞路面。 又為提升載重大貨車過磅效率,減少未超載大貨車過站進磅所需停等時間,並遏阻載重大貨車超載及逃磅情形,高公局於108年7月1日啟用國道1號岡山北向主線篩選式動態地磅系統。

  5. 車輛於國道故障或發生事故時,若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請遵循「開放離撥拍移等」步驟進行處理 (附圖1),說明如下: 一、「開」:開啟危險警告燈。 二、「放」:沿著路肩或護欄外,面向來車至車輛後方50~100公尺處擺放故障標誌。 三、「離」:車內人員全部離開車輛,移動至安全處所,避免在車道上逗留。 四、「撥」:撥打110或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報案。 若手機開啟定位功能,則App會自動判斷人員所在位置。 五、「拍」:拍攝記錄事故現場,最好包含車輛碰撞點、車損部位、與地面標線之相對位置,供肇事責任鑑定使用。 六、「移」:拍照記錄完後,儘速將車輛移至安全處所 (路肩或避車彎)。 七、「等」:等待員警抵達處理。

  6. 為減少用路人在接近高速公路交流道出口槽化區,方從外側車道強行插入減速車道車隊之現象,高速公路局於102年4月17日起針對汐五高架五股交流道南下出口,試辦於槽化區起點劃設禁止變換車道線 (雙白實線),長約80公尺,請下匝道用路人提早變換至外側車道,勿跨越雙白實線行駛,以免受罰。 依現行規定,欲駛離高速公路之車輛,應依據出口前設置之出口預告標誌,駛入外側車道,並依據出口減速車道起點上游之出口距離辨識告示牌,啟亮右轉方向燈,駛入減速車道後,經匝道駛離高速公路。

  7. 顯示高雄港貨櫃車輛旅次將持續成長,而其對外最快捷之連絡道路仍為國道1號,因此,國道1號高雄都會區段之交通量亦將持續成長,重車比率過高之問題更形惡化,交通安全問題倍受考驗。 資料來源:本計畫預測整理。 表1.2-3 高雄港非貨櫃貨量預測分析. 單位:萬噸/年. 分 類. 108年 110年. 115年 120年. 125年 130年. 穀類 298.32 311.37 309.62 307.76 303.99 300.18 化學原料 262.10 265.21 258.43 251.62 244.78 23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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