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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捐款機構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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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社會角落仍有孩子三餐不濟,在「生活照顧包」的幫助下,體質日漸改善、免疫力也有所提升。 每月只要500元捐款,加入「生活照顧包」募集行動,給予愛的灌溉,使孩子們能健康地成長!

    • 助人網-社區幸福之網

      打造在地社區自助互助網絡

      為兒童、婦女、長者拉起就近的福利網

    • 防災勝於救災

      災害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預備!

      家園守護行動-社區防救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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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小額定期捐款即可幫助危在旦夕急需醫療救助的人群。MSF捐款方式:信用卡、便利商店、劃撥等。 無國界醫生致力為受武裝衝突、傳染病、流行病、天災,以及遭醫療體系排拒者提供緊急醫療援助。

  5. 每天23元,加入世界展望會兒童資助計畫,幫助孩子 獲得乾淨水、教育、健康等基本權益。 每資助一個等待最久的孩子,其他弱勢孩子與整個社區的生活皆獲得改變,邀您立即行動。

  6. 回應太平洋彼端的呼喚,在教育的航道上,邀您一同破浪前行。立即了解,幫助2000名孩子重返校園. 遠山呼喚以教育跨越國界,深入菲律賓夏爾高島,為孤島兒童重建學校、建造校船,找到翻轉未來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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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2年6月13日 · 瑣鷛 |,甚至打壓,當然也不會給任何資源或捐款,加上大型社福機構的瓜分社會捐款,這也加重了協會經費與收入不足,這也會影響第一線的服務工傷者協助心理支持與培力、直接服務每年有 300 人、諮詢 2000 人次、協助工會工安預防及推動政策修定等 ...

  2. 2011年6月2日 · 勞委會勞工訴訟扶助立即專案. 勞 委會設有勞工權益基金,並自民國98 年3 月1 日實施「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目前委託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 依據這個專案,勞工可獲得「法律諮詢、法律文件撰擬、民事訴訟之代理、刑事審判程序開始前 之告訴代理」的協助,法律扶助基金會會協助勞工找到適合的律師進行各項協助。 申請此一專案的重要的注意事項為:1. 勞資爭議原因多種,但可以申請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的勞資爭議事件以下列四種為限:(1)發生〈勞基法〉終止勞動契約之爭議(請參閱《勞動法權益新解》第7、8 章)。

  3. 2011年7月11日 · 勞資爭議&勞工權益免費專業諮詢&交流網站. 時間:2011年8/11 (四)~8/13 (六) 地點:高雄市勞工育樂中心澄清湖會館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5號 一、簡介有專業的在職培訓卻還要我們付出高額離職違約金,而號稱要為人民服務的政府,其.

  4. 2014年2月21日 · 勞工遇到雇主另立公司脫產,並拖欠薪資時,應如何利用各項法律途逕來保障自身權利?. 本工作室於近日接獲會員遇有這類勞資爭議,就此提出「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以及「工資墊償基金」的建議,分別說明如下。. 蔡晴羽律師(勞動 ...

  5. 2014年10月14日 · Q1:勞動檢查要向什麼單位申請? 是要找勞工局或是勞檢處? 有差別嗎? Q2:申請勞動檢查有什麼固定手續嗎? 可以用電話或寄送電子郵件的方式申請嗎? Q3:我什麼證據都沒有留下來,還是可以檢舉雇主嗎(例如雇主經常要求加班,但公司沒有打卡也沒有上下班記錄,離職後想檢舉並要求加班費)? Q4:若檢舉雇主,勞工局或勞檢單位會保密檢舉人資料嗎? Q5:為何經常聽到檢舉人的資訊流到雇主手上而被秋後算帳? 我要如何自保? Q1:勞動檢查要向什麼單位申請? 是要找勞工局或是勞動檢查處? 有差別嗎? 答: 第一、原則上找任何機關申訴皆可。 但是要注意: 受理陳情機關如發現陳情事項非其管轄事項,也會函轉各該權責機關處理。

  6. 2015年6月15日 · Jun 15 Mon 2015 23:35. 【工會權利保護之裁決案例專欄】非工會會員可否擔任協商代表參與團體協商? —評103年勞裁第43號裁決. 文:張鑫隆(東華大學財法所.勞動視野工作室顧問) 協商代表是代表工會或雇主出席團體協商之場合進行交涉之人,除了在工會為理事長(工會法第17條第3項),在雇主為董事(公司法第8條第1項)之外,依據私法自治的原理,當事人之代表亦可透過代理權之授權,委任第三人為協商代表。 因此協商代表只要經過當事人有效的授權即有可能出席協商,此時在工會的情形可能是工會理事長或其他被授權的會員,甚至是非工會會員的專業的律師。

  7. 2015年4月16日 · 1. 在上開正常工時原則性之規定外,勞基法另設有三種例外規定:二週變形工時(勞基法第30條第2項)、八週變形工時(勞基法第30條第3項)、四週變形工時(勞基法第30條之1)。 2. 目前醫療保健業為適用二週暨四週變形工時之行業,若要實施此變形工時,請注意要確認「工會是否有同意」(勞基法第30-1條第1項參照),若確有同意,則每日正常工時時數才可能以依工會同意的範圍增加,但仍應受以下限制:(1)二週變形工時下,每兩週正常工時84小時上限規定之限制。 (2) 四周變形工時下,四週工時不得超過168小時,每天含加班時數不得超過12小時、二周中至少一日休息。 (三) 如果工會未曾同意實施變形工時,則勞工on call時間將單純屬於加班時間,就此,應注意下列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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