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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臺北市社會扶助申請表. 一、服務內容: 1.本市列冊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9,485元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5,437元已為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社會局將主動核發毋須申請)。 2.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5,437元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4,049元已為本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社會局將主動核發毋須申請)。 3.非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5,437元;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4,049元。 二、服務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1.領有本市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2.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3. 有關入住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者自103年1月1日起須擇定與本局簽訂當年度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契約書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者方能申請補助。(補助名單如下載處)

  4. 分享. 列印. 網路申辦. 臨櫃申辦. 書表下載. 應備證件. 1.申請: (1)申請表。 (2)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3)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影本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另須附身心障礙需求評估核定公文。 (4)機構入住合約書影本1份。 (5)於臺北市公私立幼兒園接受服務者須檢附繳費收據。 (6)於護理之家(含屬老人長期照顧機構之長期照護型、本市住宿式長照機構)接受服務者請檢附醫師診斷證明書正本(註記插有氣切、鼻胃、導尿三管之ㄧ)。 無管路處置者免附。 (7)於臺北市精神復健機構(康復之家)接受服務者檢附醫師轉介單。 (8)擇定入住之機構經各級主管機關最近一年評鑑或考核合格之相關證明文件。 (9)切結書(年滿25歲符合國民年金投保資格者或年滿65歲以上須填寫)。

  5. 2020年1月8日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作業要點. 異動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9月21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111)北市社障字第1113146087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及第三點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簡稱本局為使身心障礙者獲得妥善的日間. 照顧及住宿式照顧並減輕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屬經濟負擔特訂定本. 要點。 二、補助對象之資格及條件: (一)除符合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辦法(以下. 簡稱本辦法)第二條規定資格外,申請本補助者(以下簡稱申. 請人)應於各級政府主管機關最近一次評鑑或考核合格之機構. (以下簡稱機構)接受服務。 各級政府主管機關評鑑或考核合. 格之機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