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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對於訴訟事件在判決前必經的程序

      • 言詞辯論是法院對於訴訟事件在判決前必經的程序,法院在這個程序中除了調查證據、訊問證人外,並且讓雙方當事人陳述意見及相互辯論等,來查明事實。
      terms.judicial.gov.tw/TermContent.aspx?TRMTERM=言詞辯論&SY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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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審理流程. 大法庭制度是 終審訴訟程序中的一環而非獨立於三級三審制以外的審級制度當最高法院或最高行政法院的各個法庭向大法庭提案之後大法庭會先 審理這個提案是否合法 :若合法則進入言詞辯論程序若不合法則以裁定的方式駁回在言詞辯論程序中訴訟的當事人 可以出席聽審也可以委任律師參與言詞辯論程序 ,以此保障訴訟當事人的程序參與權。 在言詞辯論終結後,大法庭就會以 大法庭裁定 的方式做出最後的決議。 大法庭裁定的效力.

  3. 2023年7月7日 · 大法庭制度的前身 大法庭是三級三審外的制度嗎大法庭之所以產生是為了統一法律見解 大法庭制度的特色大法庭的組成 1.最高法院民刑事大法庭 2.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由專業律師行言詞辯論 (三)找專家陳述 (四 ...

  4. 大法庭裁判法律爭議應行言詞辯論前項辯論檢察官以外之當事人應委任律師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之於民事事件之被上訴人未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者審判長應告知行. 言詞辯論須委任律師並準用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四條第三項之規. 於刑事案件之被告未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 律師為其行言詞辯論。 三、(言詞辯論期日之指定及書狀先行) 大法庭受理提案裁定後,除行準備程序者外,審判長應速定言詞辯論. 期日,通知民事事件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刑事案件檢察官或自訴代. 理人、被告之辯護人。 審判長得定期間命兩造就提案之法律爭議提出書狀於大法庭。 逾期提. 出者,大法庭得不予斟酌。 四、(庭前資料彙整、準備程序) 提案庭指定之庭員,為該提交案件之大法庭受命法官。

  5. 2023年7月7日 · 為了讓讀者瞭解法院實務的運作及制度的演進本文首先會著重說明判例和決議制度的概念以及過往所產生的爭議至於大法庭制度的內容則會在什麼是大法庭制度? ()——案件要怎麼進入大法庭呢? 〉中深入介紹。 一、什麼是「判例」和「決議」? (一)什麼是判例? 如果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作成的裁判值得參考時(例如:完整說明某一法律概念,或明確區分容易混淆的法律關係等 [1] ),就會透過會議或總會議等決議方式,將這些裁判選編為「判例」 [2] ,供各級法院法官參考。 所以說,判例就是「具指標性的裁判」 [3] 。 (二)什麼是決議? 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為了統一法律見解,以召開會議的方式來研討法律問題而作成的結果,就稱為「決議」 [4] 。

  6. 當事人可否自己在大法庭行言詞辯論?. 為加強當事人的程序參與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原則上均會進行言詞辯論使得在統一法律見解的過程中當事人的意見得以參與。. 然而大法庭之言詞辯論係以法律爭議為核心由具備法律專業知識者為之 ...

  7. 司法院為了強化終審法院統一法律見解的功能推動建立大法庭制度而最高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制度已於民國108年7月4日正式上路我國司法已邁入新的篇章未來統一法律見解的方式將更符合司法權的本質大法庭制度實施後判例選編及決議制度也一併廢除相較於判例決議大法庭須對外公開舉行言詞辯論讓檢察官當事人律師甚至專家學者都參與表達意見

  8. 2019年8月1日 · 大法庭設置是為了回應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期望藉由11位法官公開審理的程序統一法律見解避免法院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同時也希望透過這個制度解決過去判例與決議的爭議問題但大法庭制度究竟與過去有什麼不同? 採取這樣的制度又有什麼優點呢? Tags: 大法庭. 判例. 言詞辯論. 決議. 個案裁量. 統一見解. 裁定. 判決歧異. 最高法院. 大法庭與過去制度有什麼不同? 又有哪些優點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