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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 一、適用對象. 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 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 又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受僱者,其共同生活期間得依前述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另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 又依勞動部104年4月27日勞動條4字第1040130693號令釋:「雇主優於性別工作平等法 (現為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同意受僱者任職未滿6個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該等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社會保險及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適用本法第16條第2項規定」。
2022年3月16日 · 2021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法》修正,並於111年1月12日經總統公布、於18日正式施行。. 其中許多工作者及家庭關心的「育嬰留職停薪」即在此次擴大申請條件,不再受限申請之受雇者配偶就業與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也一同修正,不再限制津貼應 ...
2023年4月14日 · 育嬰假也就是育嬰留職停薪,在寶寶出生後,父母可以申請假期以利照顧孩子。 留停期間,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2021年7月起,除了原本6成薪的津貼,也將由政府另外補助2成,換算後可領8成薪。 育嬰假2年留停領8成薪。 shutterstock. 本文重點摘要. 育嬰假的資格為何? 誰可以申請? 育嬰假可以請多久? 育嬰假、育嬰留停要怎麼申請? 育嬰假申請後,我可以提早復職或是延長留職停薪期間嗎? 育嬰假申請後,我還可以繼續保勞保嗎? 育嬰假申請後,勞保費怎麼付?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資格為何?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以領多少? 領多久? 如果同時育有2名以上未滿3歲的孩子,可以同時請領兩名孩子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嗎? 如果我在第一胎的育嬰留停期間生了二寶,二寶也能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嗎?
2024年2月20日 · 請「育嬰留職停薪」是《》第16條、第22條規定與《》所規定的工作權益,無論是在工作中的爸爸或媽媽都可以申請喔! 1. 申請資格. - 任職滿 6 個月. -小孩還沒滿 3 歲以前.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貼心小提醒:單親或未婚的情形也可以申請! 2. 可以請多久假? -在小孩滿3歲以前,最多可申請育嬰假共累計 2 年的時間,可以選擇要一次或分次申請。 如果分次申請且單次少於6個月的話,最多只能申請 2 次且每次不能少於30天。 所以越早申請越有利。 假如等到小孩 1 歲 1 個月才申請,距離孩子滿 3 歲的門檻,最多只能請到 1 年 11 個月的育嬰假喔!
- 申請條件
- 津貼給付標準
- 單親者可否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 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復職,雇主可否拒絕?是否一定要回復原職?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規定,凡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且不得超過2年,針對需要少於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勞工,勞工得向雇主申請30日以上的短期育嬰留職停薪,並以2次為限。又依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受僱者於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與雇主協商提前或延後復職。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於10日前以書面向雇主提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係以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按月發給,每1子女最長發給6個月,雙親同為被保險人時,可同時請領。 勞工自110年7月1日起依「就業保險法」規定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除原可領取平均月投保薪資60%津貼外,尚可額外享有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補助金額以平均月投保薪資20%計算,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發給,合計可達80%的薪資替代率。
單親者亦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第1項所稱子女,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及養子女。基於上述條文,受僱者若單親,包括離婚、喪偶及未婚有子女等,屬母兼父職或父兼母職之情形,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規定之立法意旨,若符合申請要件,自得依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必要時雇主得要求提出相關證明。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條第9款規定,復職:指回復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之原有工作。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 1. 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2. 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3.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 4.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雇主因前項各款原因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應於30日前通知,並應依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雇主若因上開4款事由,無法使受僱者復職時,應檢附具上開事由的相關證明文件,向受僱者勞務提供地主管機關報請核備,始可拒絕受僱者復職。
被保險人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如果選擇繼續加保,原由雇主負擔的70%保險費,不須繳納;被保險人應負擔的20%保險費,還可以依其意願選擇延後3年再繳納,減輕被保險人的負擔。 剛開始,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參加勞保的人數只有2、3千人,直到98年就業保險法大幅修正,增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給付項目,當年有2萬6千餘人領取育嬰津貼,而育嬰續保人數也驟增為1萬3千餘人。 隨著法令逐步放寬及社會觀念的轉變,有愈來愈多的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經勞保局統計,在民國100年以前,申請勞保生育給付的女性受僱勞工中,大約有36%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且該比率逐年增加。 103年底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即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104年7月,申請育嬰津貼之比率估計達60%以上。
2021年5月6日 · 爸爸媽媽若有育嬰需求,依照法律規定可以申請育嬰留停,現行規定是3歲以下子女可以請最多2年的育嬰假,且可以同時請領最多6個月的育嬰留停津貼。 不過,這次規定放寬,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政府拍板放寬育嬰留停政策,包含雙親可以同時請領育嬰留停以及育嬰留停津貼,請育嬰假時也不需要一次就請6個月。 黃維琛表示,現行法律規定,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事先以書面向雇主提出,而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若要低於6個月必須與雇主協商。 而這次則是放寬規定,申請期間可以少於6個月,但不得少於30天,且少於6個月的次數以2次為限,且必須提前預告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