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其他人也問了

  2. 假如一審宣布債權人勝訴可以假執行債務人的財產但是上訴到二審的時候判決結果又有變化該怎麼處理呢? 民事訴訟法§392第1項 就有規定法院在宣告假執行時可以要求原告債權人提供一筆錢作為擔保如果上訴後終局判決認為被告債務人其實不用賠錢但被告的財產又已經因為假執行而無法回復原狀就可以 用原告當初提供的擔保金來賠償被告的損失。 假執行該怎麼聲請? 根據 民事訴訟法§393 規定,假執行應 由原告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請 ,一般而言,債權人會在 起訴狀 中就向法院表明 如果獲得勝訴判決的話,願意提供擔保來假執行債務人的財產 。 而如果獲得勝訴判決,法官也會在 判決主文中准許對被告為假執行。 在取得准許假執行的判決後,原告(債權人)就可以此為名義向法院聲請 強制執行 被告的財產。

  3. 2019年10月19日 · 一審判決若原告全部或部分勝訴法官可為假執行的宣告讓原告可以在判決確定前先對被告的財產為強制執行但畢竟判決尚未確定未來可能有二審三審改判的可能所以 為兼顧被告利益法官得命原告要先提供擔保提存一筆錢通常是判決金額的1/3如果金額不大也可能免保擔保到法院然後就可以對被告強制執行了。 不過被告也可以反擔保,提存一審判決金額到法院,就可以免被強制執行 ,但如果判決確定時還是要賠錢,原告就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該筆被告的反擔保金,對原告也是有利的。 如何聲請假執行? 原則上, 假執行的宣告必需由原告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向法院提出聲請,通常是在起訴時就會在訴訟聲明中加上:「如受有利判決,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4. 2022年12月14日 · 我們都知道在訴訟中強制執行是要判決確定後才能開始進行所以假執行是在收到 第一審判決書但尚未確定前執行的動作也因此所 能避免的就是對方假借上訴之名拖延時間以行脫產之實」 。 假執行與假扣押有什麼差? 假執行相較假扣押比較不一樣的是, 「假扣押」只會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到扣押階段之後就會先暫停等待判決 。 而 「假執行」是會將所扣押到的財產進行換價及拍賣的動作 。 案件經過. 金宇公司(本件當事人)與凱夜公司簽訂一個寄託保管契約,但不料在寄託時凱夜有限公司 發生了倉儲大火,導致金宇有限公司的貨物遭到燒毀 。 因此金宇公司就向凱夜公司及負責人 要求賠償大火所造成的損失 ,並且經由本所的專業攻防 一審中取得了勝訴 。

  5. 2023年12月1日 · 假執行可以讓原告債權人在案件的判決確定之前依循著第一審或第二審的裁判書判決所載提供一筆擔保金做為提存以後來聲請查封拍賣債務人的財產或強制執行債務人的其他名下財產這麼做的原因是因為要避免有些債務人在冗長的訴訟過程中脫產甚至是要透過一審再上訴二審這種手段來延長給付賠償義務有些訴訟過程動輒以來做為單位這樣假執行的程序也是為了要保障原告債權人的權益。 依《民事訴訟法》第 393 條規定,要聲請法院准予假執行的要件有: (1)要在言詞辯論終結之前聲請。 (2)准予假執行的裁判,要記載於裁判主文裡。 「假執行」雖然帶個假字,但是這個「假」是暫時的意思,暫時去執行,但是是真的執行!

  6. 假執行是民事案件中的一種執行程序。. 假執行可以讓原告(債權人)在案件判決確定之前,依循著第一或第二審的裁判書判決所載,提供一筆擔保金為提存以後,來聲請查封拍賣債務人財產、或強制執行債務人其他名下財產。. 這麼做的原因是因為 ...

  7. 假執行當債權人取得勝訴判決但該判決還未終局確定時一審判決債權人勝訴但仍有上訴二三審的可能),未防止債務人脫產或是利用上訴的手段故意延宕訴訟時可採取的保障權利手段。 假執行雖然不似終局執行是 以終局確定判決作為執行名義 ,帶卻和終局執行一樣, 可以查封、拍賣債務人名下的財產,以實現債權人的權利。 不過,因為假執行並非以終局確定判決作為執行名義,若債務人繼續上訴,判決的結果仍有變動的可能,因此法院在判決中宣告得為假執行的時候, 可以一併要求原告(債權人)提供一筆錢作為擔保 ,以免上訴後判決結果改變,而債務人的財產又已經被假執行完畢,會對債務人的權利造成損害。 延伸閱讀: 強制執行法是什麼? 一次帶你看懂「強制執行」的條件、流程、費用.

  8. 2022年1月28日 · 之前遭電信詐騙 已抓到車手且收押 一審審理完且也已收到判決書車手與其法定代理人需賠償損害金額假執行) 有找一些資料,針對一些不清楚的 想請教以下各點: 1-1.此求償是否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