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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12月18日 · 新制建立裁判憲法審查制度大法官憲法審查範圍擴及於法院確定終局裁判人民可針對個案終局裁判聲請釋憲三讀條文規定人民就其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之案件對於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或該裁判認有牴觸憲法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前項聲請應於不利確定終局裁判送達後6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2. 2019年1月9日 · 憲法訴訟法可說是徹底改變我國數十年來的憲法解釋制度其中最重要且與人民權利息息相關者莫過於本法參酌了德國法制引進裁判憲法審查制度亦即一旦本法施行後人民對於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之案件如認為不利確定終局裁判牴觸憲法者得於裁判送達後六個月之不變期間內聲請憲法法庭宣告裁判違憲。...

  3. 2017年3月7日 · 未來民眾認為定讞的法院判決侵害憲法對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時可望能向大法官伸冤請求大法官審查判決司法院長許宗力6日提出這項重大變革他指出過去大法官無法就法院判決的法律適用性是否違憲進行審查對很多案子都愛莫能助」,只能含淚駁回」。 這項提案翻轉司法院2年前反對建立這項制度的立場也獲得司改國是會議第2分組委員的全體贊同。...

  4. 其他人也問了

  5. 2018年8月8日 · 大法官之所以認為法官可以獨立聲請釋憲不必等到人民窮盡審級救濟途徑之後再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下稱大審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聲請釋憲乃是大法官認為法官依憲法第80條規定應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所以法律乃是法官審判時的依據但是憲法的效力高於法律法官負有優先遵守憲法的義務」。...

  6. 2019年1月9日 · 憲法訴訟法可說是徹底改變我國數十年來的憲法解釋制度其中最重要且與人民權利息息相關者莫過於本法參酌了德國法制引進裁判憲法審查制度亦即一旦本法施行後人民對於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之案件如認為不利確定終局裁判牴觸憲法者得於裁判送達後六個月之不變期間內聲請憲法法庭宣告裁判違憲。 (相關報導:...

  7. 2017年3月6日 · 裁判憲法審查制度意即具體個案判決定讞的法律見解若有違憲疑慮訴訟當事人可聲請大法官審查若大法官認為定讞判決的法律見解違憲將可發回最終審法院重新審理若與現行制度相比目前大法官只能審查法令本身有無違憲但不能干預個案判決結果。...

  8. 2018年7月10日 · 大法官會議今天針對監察院聲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違憲釋憲案召開公開說明會邀請聲請人監察院與關係人行政院以及6位鑑定學者就司法院大法官是否應依據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簡稱大審法》),受理監察院之釋憲聲請監察委員仉桂美等人強調行憲以來司法院大法官從未就監察院行使調查權聲請釋憲提出質疑自不宜因本件涉及黨產個案之特殊性侵害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