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 Image courtesy of ettoday.net

      圖片: ettoday.net

      • 負責備軍人管理、編組、選用、召集、訓練及現役軍人退伍、後備軍人除役作業,並完成人、物力及全民防衛動員整備作業。
      afrc.mnd.gov.tw/AfrcWeb/Content.aspx?MenuID=46&MP=2
  1. 其他人也問了

  2. 有關後備軍人管理行政業務由各級後備指揮部與直轄市政府密切協調辦理公所處理後備軍人管理業務應受縣市後備指揮部之業務指導

    • 民國 108 年 11 月 29 日
    • 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 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3. 首頁. 關於後備. 任務簡介. 平時平時負責三軍後備部隊管理編組召集訓練國軍人才招募工作及執行後備軍人動員管理服務工作留守業務與災害防救等任務戰時編組後備部隊協力作戰並持續執行軍事動員作業運用全民防衛動員機制結合後備戰力維護國防安全。 人事軍務處. 負責國會連絡、內部管理、人力規劃、人事管理、文書檔案等人事管理、勤務與總務事宜。 戰備訓練處. 負責戰備整備情報、戰情指管、作戰工事、建軍構想、作戰需求研究、編裝、部隊訓練業務之政策指導、計畫、協調與督導。 後勤處. 負責工程營產、軍品整備、醫療衞生及大宗採購作業,建立與增進後備部隊生存及戰鬥持續力。 動員管理處.

  4. 後備管理機關對列管後備軍人人數及資料之清查核對得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依需要辦理。 第 51 條. 現役兵籍主管機關辦理離營作業除由其上級單位負責監督考核外國防部應實施督導考核獎懲之。 第 52 . 為加強後備軍人管理編組訓練教育及提高其工作成效得視必要按下列規定實施督導: 應召員報到之方式如下: 一、國防部(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會同內政部督導所屬地區後備指揮部、縣市後備指揮部與直轄市、縣(市)政府。 二、縣市後備指揮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督導所轄鄉(鎮、市、區)公所。

    • 法令依據
    • 甄選對象
    • 檢附資料
    • 申辦方式
    (一)兵役法
    (二)兵役法施行法
    (三)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
    (四)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一)軍官、士官:
    (二)士兵:士兵退伍或完成軍事訓練結訓而年齡在32歲以下之常備兵後備役人員。
    (一)國民身分證或退伍令正本。
    (二)本人近3個月脫帽2吋半身照片4張。
    (三)國軍醫院出具之「體格分類檢查表」2份。(須前往人才招募中心網站,線上預約體檢,並請體檢前請申請人先與各縣、市後備指揮部聯繫後再前往)
    (四)本人及法定代理人私章(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簽署,已成年或未成年已結婚者,法定代理人免簽章)。

    欲申請志願入營者,應向戶籍所在地之縣市後備指揮部(含後備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由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負責初審,彙整申請人相關資料文件,函轉國防部人次室或各軍司令部辦理複審、面試及核定事宜。

  5. 後備軍事動員 是一種軍事制度 總體戰 的色彩將有潛在軍事能力的人力物力編管戰爭時迅速動員投入的制度。 例如有軍事技能的人力(曾從軍過、有專長的人、受過訓的成年男性女性等)和有軍事價值的建築與設備(各式 車輛 、運輸 飛機 、機械工廠燃料等都在後備列管範圍戰爭期間開始被指派生產糧食武器和彈藥後備力量除前線人力不足時支援作戰之外也負責後方游擊戰安全部隊訓練等防務工作戰爭結束非戰時則編為預備役回歸民間生產力。 中國後備兵役史 [ 編輯] 府兵制 是 西魏 時開始出現的一種兵役制度, 宇文泰 建立於 大統 年間, 北周 、 隋 、 唐 初繼續沿用。 中期被 武則天 破壞之後,直至 唐玄宗 天寶 年間取消,改而實行 募兵制 ,前後歷時約二百年。 後來的朝代有相似的制度。

  6. 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 1. 第 二 章 離營作業 § 9. 第 三 章 通報列管 § 12. 第 四 章 異動管理 § 15. 第 五 章 入出國登記 § 25. 第 六 章 戰時或非常事變時異動管理 § 28. 第 七 章 編組、訓練、教育 § 35. 第 八 章 轉役、免役、回役、除役、禁役 § 38. 第 九 章 附則 § 45. 本網站係提供法規之最新動態資訊及資料檢索,並不提供法規及法律諮詢之服務。

  7. 隱私權保護政策 | 資通安全政策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 建議 解析度1024*768, Edge, Chrome瀏覽器, FireFox瀏覽器 電話:049-2394438;0800-491022 地址:231007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14樓 [ 交通位置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