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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登記簿可分為土地及建築改良物登記簿,其內容可分為標示部所有權部他項權利部。 另外,依據申請資格或目的的不同,登記謄本格式可分為以下. 三類: 第一類謄本:登記名義人或依法令得申請者提出登記名義人之統一編號,其. 個人的統一編號及出生日期等資料均完整顯示,至於標的上如有他共有人. 時,其他共有人資料以部分姓名、部分統編、無出生年月日、完整住址顯示, 但登記名義人申請住址隱匿時僅以部分住址顯示。 第二類謄本:任何人均可向地政機關閱覽或申請,其內容大致與第一類謄本. 相同,但僅顯示登記名義人之部分姓名、部分統編、無出生年月日、完整住. 址之地籍資料,但經登記名義人申請住址隱匿時即以部分住址顯示. 第三類謄本:登記名義人、具有法律上通知義務或權利義務得喪變更關係之.

  3. 2020年12月15日 · 第一個要注意的是登記次序所謂的登記次序號碼是指冒號後方的數字而不是前面括號中的數字而這個數字的作用主要是用來連結確認他項權利的設定這部分等後面說到他項權利部時小雄律師會一併說明

    • 建物標示部:是對於建物基本資料的描述,包含登記日期、建物門牌、建物坐落地號、主要用途(可判斷是住家還是其他用途)、主要建材(可判斷是鋼筋混凝土或其他建材)、層數(該棟建築共有幾層樓)、層次(位於該棟建築第幾層樓)、建物完成日期(可藉此推算屋齡)等其他建物基本資訊。
    • 建物所有權部:包含登記次序、登記日期和以何種原因辦理登記、所有權人及住址、所有權人基本資料(二類謄本會隱匿屋主的統一編號、出生日期等個人資料)、權力範圍(所有權人擁有該筆土地的範圍)、當期申報地價等其他資訊。
    • 建物他項權利部:包含登記次序(指他項權利人在這宗土地設定他項權利的先後順序)、權利種類(有向銀行貸款的土地,權利人即為金融機構,權利的總類為抵押權)和擔保債權總金額等其他資訊。
  4. 考量實務上進行不動產交易時或有即時確認權利人身分需要但無法向權利人取得同意申請第一類謄本之情形故顯示登記名義人部分統一編號資料以供核對俾維護交易安全。 地址:原則為完整揭露。 登記名義人得請求隱匿部分住址資料( 點我看住址隱匿 ),其地址將只顯示至段、路、街、道或前六個中文字為止。 例如「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但為權利人之管理人及非自然人(如公司、法人團體),不適用之。 三、第三類:(點我看範例1. 指定所有權人 、2. 指定他項權利人 ) 顯示內容:隱匿登記名義人之統一編號、出生日期之資料,顯示完整姓名、完整住址。 申請資格:登記名義人、具有法律上通知義務或權利義務得喪變更關係之利害關係人得申請。 謄本列印種類.

  5. 2020年12月31日 · 買賣房實務. 教你看懂不動產謄本的私房筆記. 作者 : Vince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198 views. 當你清楚了不動產謄本的三種分類,以及各類謄本顯示的內容差異之後,在這篇文章中,我就逐項的來說明謄本內容, 「土地謄本」: 一、謄本類型. 不動產的謄本權狀一樣也是分作土地建物兩種然後各自再細分為土地登記第X類謄本建物登記第X類謄本的名稱。 你有沒有注意到,在謄本名稱旁邊的括號? 它裡面的內容是什麼意思? 當我們去申請謄本時,你可以依照個人的需求,去設定你所要申請的條件,所以每個人申請出來的謄本內容都不盡相同。 若你看到的謄本名稱顯示著: 「全部」:是指該筆土地或建物的「標示部」、「所有權部」和「他項權利部」,全部的內容都列印出來。

  6. 2024年3月28日 · 每塊土地每棟房子都需要經過地政機關的登記可以概括的說是土地登記」,但這裡所謂的土地其實泛指 所有不動產 ,也就是 土地 和 建物都算在內 ,也都需要登記! 而記載這些登記資料的文件就被稱作謄本」,那當然記載土地登記的文件被稱作為土地謄本」;記載建物登記的文件被稱作為建物謄本」。 因此市面上所見到的房子,其實都應該要可以查詢到房子的「 土地謄本 」和「 建物謄本 」,這兩份謄本是了解房屋產權狀態最可靠也最重要的文件。 註:廣義的土地登記還可以包含其他形式的登記,包括消滅登記、塗銷登記…等。

  7. 一分鐘看懂建物謄本. 樣本. 房子登記的門牌(不等於所有權人的戶籍地址)。 層數:房子的總樓層。 層次:房子在第5層。 公設的建號及持分,內含車位編號2號。 不包含附屬建物及公設面積。 登記日期地政機關登記完畢日期;原因發生日期買賣公契立契日期。 所有權人的身分資料。 所有權人的持分。 他項權利人(例如抵押權人)的身分資料。 抵押權契約書約定的內容。 房子的建築基地及持分。 房子的建築基地有2個地號。 建物所有權狀的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