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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2年5月11日 · 什麼是臨時股東大會. 臨時股東大會 是一種不定期的會議是指在兩次年會之間因出現法定事由時而召開的 股東大會。 臨時會議應在確有必要時召開。 比如, 公司 需要就重大事項作出 決策,或公司出現嚴重虧損,或公司的 董事 、 監事 少於法定人數,或公司董事、監事有嚴重違法行為需立即更換等情況,才能由法定人員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 法定人員提議召開 臨時股東會會議 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編輯] 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開情形. 按我國 《公司法》 第101條的規定,公司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在2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 公司章程 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 股份 的 股東 請求時;

  2. 臨時股東大會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EGM]指根據法定的事由在兩次年度股東大會之間臨時召集的不定期的股東大會,以決定臨時出現需要股東表決的公司重大事宜。

  3. 2018年9月25日 · 臨時股東大會是根據法定的事由在兩次年度股東大會之間臨時召集的不定期的股東大會以決定臨時出現需要股東表決的公司重大事宜。 那麼什麼時候可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4. 2012年5月30日 · 概括世界各國臨時股東會議召開的情形,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持有法定比例以上的股東提議或者請求召開時;二是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認為必要而提議召開時;三是法院責令公司召開時。

  5. 股東大會 (Shareholders Meeting)由全體 股東 組成, 公司 的最高權力機構,分為年度股東大會(又稱週年股東大會;Annual General Meeting,縮寫AGM,直譯「年度大會」)和臨時股東大會。. 年度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應當於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6個月內舉行 ...

  6. 股東會是什麼? 股東會是由公司全體股東組成的內部機關,透過股東會,可以讓股東來檢討公司過去的營運成果,並決議未來重大事項、並且選任董事、監察人等公司內部人士。

  7. 2014年3月26日 · 股東大會既是一種定期或臨時舉行的由全體股東出席的會議,又是一種非常設的由全體股東所組成的 公司制企業 的最高權力機關。 它是股東作為企業財產的所有者,對企業行使財產管理權的組織。 企業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經營決策一般都得股東大會認可和批准方纔有效。 [編輯] 股東大會的類型. 股東大會有三種: 1、法定大會. 凡是 公開招股 的 股份公司,從它開始營業之日算起,一般規定在最短不少於一個月,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的時期內舉行一次公司全體股東大會。 會議主要任務是審查公司董事在開會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東提出的法定報告。 目的在於讓所有股東瞭解和掌握公司的全部概況以及進行重要業務是否具有牢固的基礎。 2、年度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