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權 判例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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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高法院55年台上字 第2053號民事判例,侵害配偶權之行為是指「配偶之一方行為不誠實,破壞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即為違反因婚姻契約之義務而侵害他方權利」之行為,概念頗為抽象,有待實務案例補充其內涵,本文茲將案例改編,並整理如下:
侵害配偶權敗訴案例經過. 阿遠跟太太結婚已逾10年,近期發現太太跟其他男人有曖昧對話,為了掌握太太行蹤,一舉抓到對方侵害配偶權的證據,便在太太的車內裝GPS追蹤器,除此之外阿遠也登入太太電腦在遠端進行監控。. 阿遠僅花一周便掌握相當多資料,並 ...
- 雖然現在通姦除罪化,但事實上對另一半外遇也不是完全無法可管,可提民事侵害配偶權訴訟向對方請求精神賠償(精神慰撫金),而且其成立門檻比通姦罪低很多,只要有曖昧言論佐證,例如訊息、對話中互稱老公老婆、寶貝或愛你想你……等言論,有或者雙方臉貼臉、擁抱親吻等親密合照,只要能證明雙方的相處已逾越一般社會...
- 若提告侵害配偶權,為開啟訴訟程序,需先向民事法院提出民事起訴狀,此時應將相關物證一併提交。通常受理案件後,法院會先安排雙方進行調解,故在正式開庭審理前會先經過調解庭。調解不成,則進入法院審理階段,法官會先在準備程序中整理案件爭點和雙方證據,並使雙方提出、交換訴訟書狀並補正相關資料,後定期日開言...
- 若依一般人遭侵害做舉例:若僅掌握雙方對話曖昧,互稱老公老婆、愛你、想你,實務上判賠2-10萬不等。(107年度桃小字第272號) 掌握雙方接吻擁抱親密照片,談論到性行為或開房間,實務上判賠20-50萬不等。(107年度豐簡字第374號)多次出遊,同住飯店,承認相愛,發生性行為及找到使用後保險套...
一百種侵害配偶權的可能. 首先讓我們有一個關於「侵害配偶權」也就是「外遇」最粗淺的認識,就是「沒上床也可能侵權」。. 有些人會以為一定要帶著警察荷槍實彈在Motel被抓到才算,但是在民事賠償案件中,就算沒有在Motel被抓猴,只是line對話、或者兩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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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之行為是什麼?
侵害配偶權可以索賠多少錢?
侵害配偶權訴訟,只跟另一半和解,小三還有責任嗎?
侵害配偶權官司須打多久?
2022年5月26日 · 侵害配偶權的樣態很多,不是只要雙方有交往的意思就一定會判賠償,因為侵害配偶權還要達到情節重大的程度,法院才會判決需要賠償,而牽手、摟肩、親吻此種行為在實務上已認為過當自不待言,但司法實務上曾有雙方交往短暫,未有實際行為,即 ...
2022年11月11日 · 侵害配偶權定義是指夫妻之間某一方對婚姻不忠,婚姻關係被第3人介入、破壞,造成元配精神上的痛苦,並侵害其原本享有的配偶權。 我們在搜索相關資料時會使用「侵犯配偶權」、「妨害配偶權」,提醒大家「 侵害配偶權 」才是法律的正確寫法哦!
本件被上訴人主張上訴人於婚姻關係中,與視同上訴人通姦生子,侵害其配偶權,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85條第1項前段請求連帶賠償精神損害(下稱系爭侵權事件)。
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