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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0年7月9日 · 由中國中央當局主導制定的香港國安法6月30日通過後當日立即實施。 港區《國安法》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四類罪名,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此法賦予北京直接在香港增設國安機構與人員,一些情況下可不受香港本地法律制約;一些案件可以由北京派遣的人員直接在港偵查,檢控及審判在內地進行,引起廣泛關注和擔憂。...

  3. 2020年5月25日 · 聯合新聞網. 加入追蹤. 2020-05-25. 瀏覽數 95,650+. /「港版國安法引發香港民眾再度上街上街。 達志影像. 中國大陸21日突然公布表示將在十三屆中國全國人大會議提出港版國安法表決議程而該法將針對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外部勢力干預進行立法中國政府此舉也使香港再現大規模抗議人潮示威者擔憂此法將動搖一國兩制和港人自治而此法也深受國際關注。 Q1:香港國安法具體內容是什麼?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22日針對香港國安法草案提出簡介,表示由於反中亂港和外部敵對勢力影響,基本法23條立法自2003年受挫以來,被有心人士刻意污名、妖魔化,有長期擱置的風險,因此有需要採有力措施,依法制止和懲治。

  4. 2024年3月19日 · 港版國安法是基本法的附件但並未取代基本法僅涵蓋23條中的分裂國家以及顛覆國家政權罪,《基本法23條還有5種罪名未被國安法涵蓋包括叛國竊取國家機密煽動叛亂禁止外國政治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以及禁止香港政治組織或團體與外國政治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而且基本法23條開宗明義指出,香港必須制定法律禁止顛覆行為。...

    • 港版《國安法》與《基本法》23條有什麼關係?2003年,香港時任特首董建華政府推動23條立法時遭到社會強烈反對,觸發當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紀念日有50萬人參與大遊行,示威者擔心23條會限制港人言論、集會自由,港府原本在遊行後,計劃堅持把草案提交立法會恢復二讀,但香港行政會議成員田北俊宣佈辭職,港府撤回方案。
    • 什麼是《基本法》附件三?此次草案列明,香港的《國安法》將直接列入放在《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公布實施。親北京陣營認為這本來是屬於中央政府本身有的權力,但這個過程被香港民主派形容是搶奪香港的立法權。
    • 《國安法》與「反送中」有關嗎?去年6月,香港「反送中」爭議源自一個可以把在港嫌疑犯押返中國大陸境內受審的《逃犯條例》修訂案,如今香港民主派認為,《國安法》比起《逃犯條例》修訂案更嚴苛,中方提出可以在港設立國家安全機構,引發外界關注《國安法》會否涉及「跨境執法」或把港人押返大陸受審等問題。
    • 誰會受到影響呢?示威人士、媒體、法律界、民主派政治團體、非政府組織、與外國政客有聯繫的政客等等,全部都有可能受到《國安法》的影響。港區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明言,香港過去數年曾發生不少挑戰和衝擊國家安全的事件,包括污辱國旗國徽、破壞和攻擊中央駐港機構,並舉起外國旗幟,結合外國勢力,破壞國家安全,他指出以上行為都是《基本法》23條所不容許,人大會議研究如何保護「一國兩制」和維護國家安全,再研究日後如何跟進。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簡稱 香港国安法 [2] 、 港区国安法 [3] 或 港版国安法 [4]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国性法律 ,于2020年6月30日由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通过 [5] ,同日以全国性法律形式纳入《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附件三中,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 公布实施 [6] 。 香港國家安全法是2020年度 全国立法工作计划 裏要「加快制訂」的立法項目,2020年6月1日由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栗战书 主持的第五十八次 委员长会议 审议通过後新增 [7] 。

  6. 基本法第23條條文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基本法第23條文中指出香港應自行立法為考量香港和中國不同的司法體制但香港國安法為全國人大為香港所制定的法律。 草案第6條指出香港國安法將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根據基本法第18條指出凡列於附件三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即可對附件三法律作出增減,且內容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7. 2020年5月30日 · 由於國安法並未對外部勢力作出明確定義外資可能會擔心觸犯法律從而投資信心大減加速撤離香港。 戰略諮詢公司Quinlan & Associates的首席執行官昆蘭(Benjamin Quinlan)表示,香港作為投資渠道的地位將嚴重退步,可能引發一些富裕投資者將資產從香港地區,轉移到新加坡或西方的金融中心。 他形容,「香港的結構性前景黯淡。 香港美國商會主席葛理福(Robert Grieves)更形容,如果香港作為主要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的基礎受到侵蝕,不會有贏家。 但亦有外資經營者持相對冷靜態度。 投行DRP Capital Ltd.的創始人多茲(Bob Dods)認為,不管發生什麼,香港仍擁有獨特的地位,這只是擁有多大程度獨特地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