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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2月9日 · 因為Covid 19疫情全台戴上口罩801天終於到了進一步室內口罩解禁的一天2月20日開始室內戴口罩規定放寬部分場所與情境下仍須戴口罩請多加留意!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月9日表示,經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醫療量能充足,且已進行跨部會溝通研議,綜合評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2月20日實施以下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相關說明如下: 一、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 包括: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二)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二、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2. 2023年4月14日 · 文/景點+ 秀智整理報導. COVID-19國內外疫情逐漸趨緩清明連假後疫情持續穩定醫療量能充足目前也沒有發現具威脅性之新型變異株加上與國際鬆綁方向一致絕大多數國家/地區 (如新加坡日本韓國等)已不再強制公共運輸戴口罩改為建議戴口罩 ...

    • 口罩新制開始實施日期。4月17日(一) 起開始實施。不再硬性規定大眾交通運輸上需要配戴口罩,改為「建議」戴口罩。[比較]2023年2月20日開始實施的規定中,則是到醫療院所、公共運輸與特殊運具仍須配戴口罩。
    • 這波口罩新制仍須戴口罩的場所。「醫療照護機構」、「救護車」(特殊運具)要戴口罩。醫療照護機構包括長照中心、療養院、老人福利機構、醫療醫事單位、身心障礙照護機構、少年福利中心、榮民之家等。
    • 於指定配戴口罩的場所中可以「拿下口罩」的情況。(1) 飲食、拍照。(2) 不適合戴口罩的醫事相關診療、檢查或活動。
    • 口罩新制上路後「仍建議」配戴口罩的狀況。(1)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2)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3)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3. 2023年1月30日 · 隨著各國不斷鬆綁防疫措施國內雖解除戶外戴口罩的禁令但多數人仍戴著口罩居多指揮官王必勝表示本週會再公布室內配戴口罩新制實施期程與及內容都會公布目前仍在最後研議討論階段可以知道的是防疫措施鬆綁政策會有5個討論方向居隔天數邊境隔離政策確診通報定義也會有新的規劃口罩政策方面會列表一定要戴的場所」,讓民眾有更明確的遵循方向也能在表列場所外更自在地脫下口罩逐漸回歸過往日常生活。 不過,不少民眾仍表示目前室內不適合脫下口罩,因此口罩鬆綁政策範圍,還有待指揮中心宣布。 至於國內是否出現第4波疫情,指揮官王必勝表示2022年底的疫情增加幅度不大,目前還沒有觀察到有第4波疫情的趨勢。 此外,2月1日起,實施第十輪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實名制。

    • 邊境檢疫:所有入境及轉機旅客登機前須附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國際疫情持續嚴峻,預期今年底及明年初入境旅客數將增加,為加強防疫安全,自12月1日至明(2021)年2月28日(啟程地時間),入境我國機場或經我國機場轉機的旅客,不論身分(本國籍與外國籍人士等)或來臺目的(求學、工作、外交公務等),均應檢附「表訂登機時間前3日(工作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始可登機來臺,並將由交通部督導各航空公司確實把關;若旅客抵臺後發現檢驗報告不實,或拒絕、規避、妨礙相關檢疫措施,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69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至15萬元罰鍰。
    • 社區防疫:出入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依法開罰。考量秋冬時期除了COVID-19疫情外,也有多種呼吸道傳染病盛行,都會加重醫療體系的負荷與調度壓力,為了提高民眾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佩戴口罩的遵循度,以降低呼吸道傳染病的感染與傳播,及避免過度耗用醫療資源,自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場所舉例如附表)應佩戴口罩。
    • 醫療應變:加強通報採檢,訂定獎勵指標。指揮中心表示,為防範國內醫療體系於秋冬季面臨武漢肺炎及流感疫情之雙重負擔,秋冬專案中已將加強通報採檢列為重要防疫策略,並研擬四大措施,包括醫療院所落實法定傳染病通報義務;訂定「加強門診與急診社區感染肺炎病人篩檢」、「加強住院病人篩檢」及「強化醫療照護人員健康監測」等獎勵通報採檢指標;透過健保系統提醒加強通報採檢;修訂無COVID-19相關症狀居家隔離/檢疫者之採檢及相關處理流程。
  4. 2023年5月24日 · 國內疫情有升溫之勢近7日(5/17-5/23)每日平均新增204例COVID-19本土確定病例(併發症),較前7日(5/10-5/16)之每日平均新增154例上升3月20日之後實施的口罩新制5月31日起有所調整4場所改為一定要配戴其他建議配戴口罩的場所也請多留意

  5. 2022年6月11日 · (一) 入境日為第0天,進行3天居家檢疫及檢疫期滿後接續4天自主防疫,取消原7天自主健康管理。 (二) 於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之防疫規範: 1. 非必要不可外出。 2. 需有 2 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檢驗結果,才可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 3. 外出全程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 4. 商務履約得上班、參訪、演講、開會。 但仍應全程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 5. 上班期間全程佩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有飲食需求時可暫免佩戴口罩,並於用畢立即佩戴口罩 。 6. 避免出入人潮擁擠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 7. 商務履約得於餐廳之獨立空間內獨自或與特定對象共餐,但應有隔板或維持社交距離。 8. 非急迫性需求之醫療或檢查應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