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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按前開課稅稅基(即課稅所得)計算在4百萬元以下免稅;超過4百萬元部分,按10%稅率課徵

  2. 法人比照個人課稅 營利事業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分開計稅(45%、35%、20%),防止個人藉設立營利事業短期交易來避稅 擴大房地合一的課稅範圍

  3. 一、個人部分. 項目. 內容. 課稅範圍 ( 含日出條款) 出售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 105 年1 月1 日起交易下列房屋、土地者: 105 年1 月1日以後取得 103 年1 月1 日之次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 (繼承或受遺贈取得者,得將 ...

  4.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 ( PDF ). 非自願性因素交易 ( PDF ). 懶人包 [PDF] 摺頁 (點擊圖片下載) 個人及營利事業之課稅及申報規定、注意事項. 目標、實施日期、適用範圍及稅率. 自我檢核表 [ PDF] 諮詢窗口 odt pdf. 更新日期:2024-03-11 點閱次數:17463.

  5. 房地合一稅 2.0. 財政部房地合一稅2.0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 財政部賦稅署房地合一稅2.0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賦稅署). 法令規定及疑義解答. 總統公布修正「所得稅法」部分條文 pdf. 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 pdf. 財政部1100611台財稅字第11004575360號公告 ...

  6. 111年5月26日台財稅字第11104501470號令-核釋個人及營利事業自110.7.1起轉售紅單予第三人,屬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2項規定之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交易.

  7. 配合整體健全不動產市場政策,財政部推動修正所得稅法 (下稱房地合一稅制2.0),自110年7月1日開始實施,以強化抑制短期炒作之政策目的,同時精進相關制度,回應外界期待。 更多相關資訊. 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對機關團體之影響為何? (2915) 113-05-27. 房屋、土地的交易日及取得日應如何認定? (2911) 112-09-11. 營利事業110年7月1日以後交易房地合一新制範圍之房屋、土地,課稅方式為何? (2914) 112-04-28. 營利事業在什麼情況下交易房地,屬於非自願性交易房地? (2917) 111-04-06. 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交易房屋、土地,課稅方式為何 ? (2916) 11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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