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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2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12)日表示,因應即將實施邊境0+7入境管理新制,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採「7天自主防疫」,經綜合評估國內疫情、醫療量能狀況,及醫療機構防疫安全與民眾探病等需求,自10月13日起,調整自主防疫期間相關醫療防疫措施,說明如下: 一、探病管制: 自主防疫期間勿至醫院探病。 但符合以下例外情形時,得經醫療機構評估同意,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快篩陰性證明後前往探病: (1)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 (2)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 (3)病人病情惡化或病危探視; (4)其他特殊原因,經評估有探病必要且經醫療機構同意。 二、陪病管制: 自主防疫期間勿至醫院陪病。
- 11月7日起調整COVID-19接觸者及確診者管制措施,並取消部分社區防疫規範,請民眾配合並落實相關防治政策
1. 取消接觸者「居家隔離」措施,全面採行「0+7天自主防疫 ...
- 11月7日起調整COVID-19接觸者及確診者管制措施,並取消部分社區防疫規範,請民眾配合並落實相關防治政策
2023年8月1日 · Line 列印. 發佈日期:2023-08-01. 疾管署今 (1)日表示,根據監測資料顯示,近期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疫情趨緩,為使民眾回歸日常,減少感染COVID-19對生活之影響,經評估國內外疫情狀況、病毒變異情形,且依目前COVID-19疫苗接種狀態、感染率,推估國內民眾群體免疫超過八成,並諮詢專家意見,宣布自本 (2023)年8月15日起 (以篩檢陽性日為準),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整為5天;同時軍職人員、公務人員、教師、學生等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無需給予支持性給假措施,請假作業細節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2022年11月6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分2階段鬆綁確診者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天數,明天起,確診者7+7的後7天自主健康管理,調整為7+n,n天數介於0至7天,隔離滿7天後,快篩陰性可提前解除自主健康管理。 第2階段為5+n方案,14日起上路,確診者隔離天數縮短至5天,期滿無論快篩結果,皆可自由外出,須全程配戴口罩。 解除隔離後,快篩陽性者須持續自主健康管理,最多7天;快篩陰性者可提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 同住接觸者0+7自主防疫. 同住接觸者無論是否完成疫苗追加劑,均從3+4居家隔離改為實施0+7自主防疫,匡列為接觸者當天需快篩1次,自主防疫地點須符合1人1室、獨立衛浴,民眾有外出需求,需要持有2天內快篩陰性結果,禁止前往長照機構及醫院陪、探病。 取消場所3劑令.
2022年3月1日 · 一、應自主健康管理對象及期間計算方式如下: (一)非屬居家隔離/檢疫對象,經通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並檢驗陰性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應執行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計算,為發病日或與來自國外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人士最後一次接觸日之次日起算14天,並於第14日之24時結束。 (二)曾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執行隔離措施期滿,應續執行自主健康管理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計算,為隔離期滿日之次日起算7天,並於第7日之24時結束。 或依同法條執行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計算為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最後一次接觸日之次日起算14天,並於第14日之24時結束。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4)表示,為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經評估國內疫情狀況及國際防疫措施開放情形,宣布春節檢疫專案實施期間再延長至今年3月6日 (航班表定抵臺時間)止,相關措施均維持專案規定;並自今 (2022)年3月7日零時起 (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入境居家檢疫天數縮短為10天,相關措施調整如下: 一、檢疫天數及場所: (一) 居家檢疫天數為10天,入境日為第0天,並自第11天起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 (二) 以自宅或親友住所1人1戶為原則。 如家戶無法符合1人1戶檢疫條件,須入住防疫旅宿完成10天檢疫。 (三) 同日入境之家屬/同住者檢疫期間可於自宅或親友住所同住,或於防疫旅宿依民眾意願並配合房型同住1室,但單人房型小,建議以不超過2人同住為原則。
2022年2月24日 · 1. 於入境時(第0天)依現行措施進行PCR檢測。 2. 於檢疫期滿前(檢疫第10天)進行PCR檢測,由地方政府安排至醫療院所或因地制宜規劃PCR檢測作業。 檢測結果陰性者,期滿解除檢疫列管,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 居檢地點定義(圖/衛福部疾管署Facebook) (二) 家用快篩試劑檢測(計5次): 1. 檢疫第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