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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文 號:. 勞動條3字第1110140411號. 發布機關:. 勞動部. 法規名稱:. 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解釋令. 摘 要:. 勞動部令核釋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1項規定勞工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並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居家照護或指定處所收治該期間請 ...

  3. 2023年3月24日 · 勞工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如未能即時收到確診個案隔離治療通知書健保快易通APP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PCR陽性檢測結果亦可作為請假證明勞工可至APP查詢檢測結果透過截圖或輸出向雇主請假勞工因故未能於請假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得於事後補提。 Q6:勞工進入「自主健康管理」如仍身體不適,因而請病假之天數如何計算?

  4. 2023年3月10日 · 原則上的大方向是: 請假不扣全勤 。 雇主不可給不利處分 。 校園(含學生及教職員工)人員建議不到校上課上班 。 相關指引採建議性質,並無訂定相關罰則。 指揮中心特別說明,由於考量學校單位多為近距離且群聚型活動,教育部另行要求、建議篩檢陽性的輕症或無症狀學生及教職員工,從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不要到校上課上班,如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 各類對象適用假別總整理. 特別要注意的事項如下: 以上假勤的請假證明,建議採「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即可),不須要求出具醫師所開具的診斷證明。 勞工的「普通傷病假」自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公務人員的「病假」自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考績等次考量。

    • 確診covid-19勞工於隔離治療期間請病假,其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且不得因此扣發全勤奬金
    • 勞保被保險人經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於居家照護期間可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 最新確診認定及「3+4」居隔新制
    • 勞動權益注意事項:確診者、密切接觸者、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家屬」之勞工

    由於勞工請假規則規定,普通傷病假分為「未住院傷病假」(1年內不得超過30日)及「住院傷病假」(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採居家照護、指定處所收治之確診勞工,未於醫療院所住院,如依前開規定,僅能請「未住院」之病假,該病假天數恐不敷使用。考量此情況是為配合防疫要求,因此,特別發布解釋令,凡是確診勞工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居家照護、收治於指定處所或醫院,於隔離治療期間請病假者,請假的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雇主應依法給假,且不得因此扣發全勤奬金。 勞動部提醒,今日(2022/5/5)發布之解釋令,係配合指揮中心實施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定自111年4月8日生效。雇主如果之前已經發放工資,或是即將發給工資,來不及即時發給全勤奬金者,請雇主儘快補發,如果有所爭議,也可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

    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不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期間,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皆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以確保勞工給付權益。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2022/5/5)防疫規範: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等三類對象,如使用家用快篩試劑檢測陽性,且經醫事人員確認,即認定為確診,並自5月12日起實施。其餘規定包括「3+4」居隔新制(「前3天需在家隔離」,1人1室為原則,3天居隔期滿「快篩陰性」後,進行4天「自主防疫」。) ▲ 圖片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狀況,勞動部亦發布確診者之勞動權益注意事項,提供人資夥伴們參考。 (一)若您為確診者 無論為居家照護、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醫院之勞工: (1) 均可依照個別情況,選擇請假假別,因應不同假別,雇主應給付相對應薪資,且雇主不得任意更換或規範員工請假方式。 1. 普通傷病假:1年內30日半薪 2. 特別休假:工資照給 3. 事假:未強制給薪 (2) 均可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勞保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 (二)若您為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 (1) 前3天「居家隔離」 勞工可請「防疫隔離假」,未強制雇主給薪,如勞工未領薪資,可...

  5. 2023年9月18日 · 紓困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雇主給付員工依規定申請防疫隔離假或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指揮官所為應變處置指示而得請假期間之薪資得就該薪資金額之200%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財政部說明員工確診COVID-19隔離治療期間不符合請防疫隔離假資格而係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雇主按員工請假假別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給薪或不支薪與防疫隔離假一律不支薪性質不同。 基於隔離治療係配合防疫政策需要,且經洽衛生福利部認定可歸為係配合指揮中心指揮官所為應變處置指示而請假,為使雇主給付確診員工及隔離員工薪資之租稅待遇一致,財政部爰核釋雇主給付確診員工隔離治療請假期間之薪資超過規定標準或勞雇約定部分,得適用薪資費用加倍減除。

  6. 廢止肺炎確診隔離不扣全勤及普通傷病假併住院及快篩陽請病假不扣全勤共3則勞動部解釋令. 說明:勞動部111年5月5日勞動條2字第1110140434號令111年5月5日勞動條3字第1110140411號令及112年3月16日勞動條2字第1120147591號令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28日以勞動條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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