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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荷蘭人進入臺灣始自1624年。 荷蘭人入臺本無意,是侵略澎湖時與中國統治者明朝妥協的結果。 原來繼15世紀發現地球是圓的,且繞過南非好望角可抵印度洋事實後,西元16世紀可說是歐洲各國競相尋覓海外殖民地,擴充佔領的時代,其中以葡萄牙、荷蘭和西班牙較為有名,且對中國影響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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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年2月6日 · 荷蘭人於臺灣建立據點以前,臺灣本島未有嚴格定義的 漢人 移民族群,雖然當時漢人已在澎湖群島建立官府機構,但是尚未將觸角深入臺灣本島內部的原因,大致有下列幾項: 當時日本倭寇海賊頻繁侵襲中國沿岸,因此官府長期封鎖海岸。 漢人移民墾荒艱辛,加上原住民對外來者的抗拒,經常發生械鬥,願意從中國移居臺灣者較少。 部落社會生產力低,無法吸收大量人口,故移民人數十分有限 [4] 。 台灣天災頻率多過中國內陸,及 台灣海峽 湍急阻礙橫渡。 在原住民的統治方面,起先荷蘭人以發展貿易為重,無力擴張。 等到1635年起,荷蘭殖民當局對外貿易開始穩定,才發起 征服行動 ,與高雄附近的麻豆社原住民部落訂定 麻豆協約 ,確立荷蘭人為該地區領主、原住民為封臣的 封建關係 [5] 。

  3. 荷蘭人於臺灣建立據點以前,臺灣本島未有嚴格定義的 漢人 移民族群,雖然當時漢人已在澎湖群島建立官府機構,但是尚未將觸角深入臺灣本島內部的原因,大致有下列幾項: 當時日本倭寇海賊頻繁侵襲中國沿岸,因此官府長期封鎖海岸。 漢人移民墾荒艱辛,加上原住民對外來者的抗拒,經常發生械鬥,願意從中國移居臺灣者較少。 部落社會生產力低,無法吸收大量人口,故移民人數十分有限 [4] 。 台灣天災頻率多過中國內陸,及 台灣海峽 湍急阻礙橫渡。 在原住民的統治方面,起先荷蘭人以發展貿易為重,無力擴張。 等到1635年起,荷蘭殖民當局對外貿易開始穩定,才發起 征服行動 ,與高雄附近的麻豆社原住民部落訂定 麻豆協約 ,確立荷蘭人為該地區領主、原住民為封臣的 封建關係 [5] 。

    • 殖民地(荷蘭東印度公司)
    • 荷蘭統治時期
    • 鄭氏治臺時期
    • 清領時期
    • 日本統治時期
    • 中華民國統治時期
    • 參考書目

    1568年起,哈布斯堡家族統治下的哈布斯堡尼德蘭(或西屬尼德蘭,今荷蘭)開始反抗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統治,引發「八十年戰爭」。此時荷蘭也挑戰西班牙、葡萄牙等國壟斷的海權與香料貿易。1596年,荷蘭人的首航船隊抵達今印尼爪哇島的萬丹,然而鎩羽而歸。1599年7月19日,四艘荷蘭船從萬丹滿載香料返抵阿姆斯特丹,此舉讓荷蘭人繼西、葡、英等國之後,崛起於海上。當時這隻船隊的副司令Wybrand van Warwijck即是中文文獻上的「韋麻郎」。:77 1600年,英國女王授予新成立的英國東印度公司擁有貿易特許狀。荷蘭人隨後跟進,1602年阿姆斯特丹、荷恩、鹿特丹等地14家公司合組「荷蘭東印度公司」。荷蘭聯邦議會授予它在東印度的各種統治、徵稅、宣戰、締約等權力。它雖是一家公司,但是其在海外所作所為代...

    鄭成功取得臺灣後,荷蘭亟思「光復福爾摩沙」,為此一度與清朝政府結為清荷聯軍。1663年10月間,荷蘭艦隊司令率領16艘戰艦、2000名士兵,與清靖南王耿繼茂、福建總督李率泰簽定聯兵攻鄭協定。:1701663年11月清荷聯軍於金門與鄭軍遭遇,引發金廈海戰,清荷聯軍攻下鄭軍所據的金門、廈門兩島,鄭經退守銅山。然而清軍不願依約與荷蘭攻下臺灣。荷蘭艦隊司令一度轉與鄭經交涉,要求將臺灣歸還荷蘭、釋放被鄭成功扣留的俘虜以及賠償。鄭經亦欲聯荷抗清,曾於1664年覆信約結同盟,若荷蘭同意,「即授王以南澳之地,悉還荷蘭之人」,即願割讓廣東的南澳島、並遣還荷蘭俘虜。但荷方對南澳島並無興趣,因此未進一步交涉。:170-171 1664年8月,荷軍再度於雞籠上岸,重新修復1661年廢棄的聖薩爾瓦多城(北荷蘭城),派...

    清國政府針對滅鄭的方案,聯合荷蘭是解決東寧問題的選項之一。1679年(清康熙十八年、明永曆三十三年),福建總督姚啟聖在康熙皇帝批准下,曾派遣特使團,攜帶敕書前往巴達維亞,商請荷蘭人派遣艦隊協攻臺灣。:171-172唯據《巴達維亞城日記》1679年12月27日所載,東印度總督以無人統兵,以及當年清荷聯軍清國失約為由,拒絕合攻臺灣。:172 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明永曆三十七年),清將施琅發動澎湖海戰,率軍攻陷澎湖。鄭克塽遞交降表,明鄭滅亡。當時針對臺灣棄留,北京當局態度不明。施琅曾請荷蘭俘虜帶信到巴達維亞當局,探詢公司願意花多少錢買回臺灣。不過鑒於當時英、荷在印度經貿此消彼長,荷蘭對「光復福爾摩沙」已興趣缺缺。:172-173當時清方針對臺灣去留問題仍並無定見,朝臣也意見不一。如內閣學士...

    1935年4月7日,發生珠諾號事件(ジュノー號事件):241。因荷蘭籍運油船珠諾號(ジュノー號)以躲避颱風為由闖進澎湖馬公軍港第三區漁翁島小池灣內,由於馬公港屬海軍「要港部」(第二級軍港)所在地,並未對外開放,該船在臨檢後遭臺南地方法院高雄支部檢查局偵辦。然而在4月一審審理期間引起軍方質疑珠諾號係間諜船,並且引起在臺右翼勢力如「在鄉軍人會臺北市連合分會」的鼓譟、宣誓與法院抗爭到底,並進入法院旁聽,引發法院出動憲兵、警官巡視。最終於6月10日判決中科以500圓罰款,本案定讞。然而右翼軍方在對判決失望下,更加宣傳強化國防的必要,並呼籲在臺增設師團及鎮守府,欲達到目標主張廢除文官總督制度而恢復武官總督制度。珠諾號事件隔年(1936年),臺灣恢復武官總督。小林躋造出任臺灣總督。 1940年5月10日...

    1950年3月27日,荷蘭與來臺的中華民國政府斷交。31日,關閉大使館。 1979年,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於荷蘭海牙成立「駐荷蘭遠東商務辦事處」(Far East Trade Office);1990年9月,更名為「駐荷蘭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1996年7月再更名為「駐荷蘭臺北代表處」(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荷蘭則於1981年在臺灣設「荷蘭貿易促進會臺北辦事處」(Netherlands Council for Trade Promotion, Taipei Office);1990年更名為「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Netherlands Trade and Investment O...

    歐陽泰(Tonio Adam Andrade)原著,鄭維中譯。《福爾摩沙如何變成臺灣府?》,臺北: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2月一版。ISBN:978-957-32-5940-4。
  4. 臺灣荷蘭統治時期指的是臺灣在1624至1662年的這段期間當時尼德蘭七省聯合共和國與聯合東印度公司於臺灣殖民統治範圍的統稱影響力遍及臺灣中部與南部沿海這片區域可稱為荷屬福爾摩沙。 若將澎湖群島與臺灣本島兩者視為一體,則可視1622年荷蘭人建風櫃尾城堡為本時期的開端。 日本江戶時代成書的《華夷變態》稱為雞籠國。

  5. 現在的荷蘭(正式名稱為尼德蘭王國,Kingdom of Netherland,荷蘭臺灣的慣稱)在16世紀時曾經是西班牙王國的領地,當時荷蘭的居民為了反抗西班牙王國對於基督新教徒的壓迫,因此在1568 年向西班牙宣戰,並於1581年獨立,成立尼德蘭聯省共和國。 在跟西班牙作戰的過程中,荷蘭人為了為籌措與西班牙戰爭(八十年戰爭)的軍費,以及突破西班牙的經濟封鎖,而開始發展海外貿易。 〔 圖〕荷蘭東印度公司旗幟。 圖片來源:取自維基百科.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Flag_of_the_Dutch_East_India_Company.svg。 關於荷蘭如何從西班牙獨立、建國的故事,可以參考荷事生非:陳亮宇。 荷蘭的光輝十月.

  6. 在荷蘭人據臺以前臺灣本島未有嚴格定義的 漢人 移民族群,雖然當時漢人已在澎湖群島建立政權作為管理臺灣的踏板,但是尚未將觸角深入臺灣內部的原因,大致有下列幾項: 當時日本倭寇海賊頻繁侵襲中國大陸沿岸,因此官府長期封鎖海岸。 漢人移民墾荒艱辛,加上原住民對外來者的抗拒,經常發生械鬥,願意從大陸移居臺灣者較少。 部落社會生產力低,無法吸收大量人口,故移民人數十分有限 [4] 。 台灣天災頻率多過中國內陸,及 台灣海峽 湍急阻礙橫渡。 在原住民的統治方面,起先荷蘭人以發展貿易為重,無力擴張。 等到1635年起,荷蘭殖民當局對外貿易開始穩定,才發起 征服行動 ,與高雄附近的麻豆社原住民部落訂定 麻豆協約 ,確立荷蘭人為該地區領主、原住民為封臣的 封建關係 [5] 。

  7. 台灣與荷蘭關係史台荷關係史是指台灣有信史以來至今與荷蘭雙方在歷史上不同階段的關係荷蘭最早於1624年統治台灣。 隨着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往台灣後,實際上與其國家外交關係重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