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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稅節稅手冊. 遺產稅及贈與稅節稅手冊. 拾、遺產及贈與稅如何節稅-生前移轉財產好? 死後繼承好? 更新日期:111-02-24. 例七: 劉君辛苦多年,賺得土地1筆 (取得當時公告現值總計80萬元) 、房屋1棟及銀行存款50萬元,其有配偶及1子1女,劉君擔心死後會被課徵遺產稅,於111年2月14日將該土地及房屋贈與其子 (贈與當時土地公告現值總計5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80萬元) ,應繳多少贈與稅? 有無相關稅賦? 若留待以後由其子繼承,繼承人需繳多少遺產稅? 解析: 一、 贈與土地有2種稅賦:贈與稅、土地增值稅 (稅率為20%、30%、40%)。 二、 贈與房屋有2種稅賦:贈與稅、契稅 (稅率6%)。

  2. 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線上申辦.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註銷使用電磁紀錄媒體申報. 申請提前使用統一發票.

  3. 故納稅義務人在申報被繼承人遺產稅時,應注意被繼承人有無死亡前9年內繼承之財產,且已納遺產稅者,若有此類財產,可主張不計入遺產總額或扣除額,以節省遺產稅。

  4. 首頁.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綜合所得稅. 參、申報程序. 1313 納稅義務人於年度進行中死亡,其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如何辦理? 更新日期:113-04-09. 個人在年度中死亡,死亡年度的所得,除了依所得稅法第71條第3項規定可以免辦結算申報以外,仍然要辦理申報,分下面兩點說明: 1.如果死亡人遺有配偶,則由配偶合併辦理結算申報,死亡人的免稅額和標準扣除額,都可以按照全額扣除;或由符合規定之納稅 義務人列為受扶養親屬者,亦同。 2.如果沒有配偶或不符合受扶養規定者,應該由遺囑執行人、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在死亡人死亡日起3個月內,辦理結算申報,並且就死亡人的遺產範圍內負一切有關申報納稅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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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經常居住在國內的我國國民死亡的時候,應該將他所遺留在國內和國外的全部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 2.經常居住在國外的我國國民和外國人死亡的時候,只要將他所遺留在我國境內的全部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 3.死亡事實發生前2年內,被繼承人自願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在他死亡的時候仍然應 該將他所遺留在國內和國外的全部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 4.大陸地區的人民死亡,應該將他所遺留在臺灣地區的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第3條之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0條) 更多相關資訊. 3102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何謂「經常居住我國境內」及「經常居住我國境外」? 112-04-27. 3103 誰是遺產繼承人? 其繼承的順序如何規定? 112-04-27.

  7. 小周的朋友小張是經常居住在國內的我國國民,於113年1月23日過世了,留下為數頗鉅的遺產給配偶及3個子女繼承,小張的遺產稅,應由繼承人配偶和他的子女在小張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向小張死亡時的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如因故不能如期申報的時候,可以在法定6個月期限內申請延期申報,延期以3個月為限,但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之事由得由國稅局視實際情形核定。 申報遺產稅時基本上需要下列資料: 一、填寫遺產稅申報書1份。 二、死亡人除戶資料(如死亡診斷證明書或載有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等)及各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如身分證、戶口名簿、護照或在臺居留證影本等)各1份。 三、繼承系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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