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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實施顧客實聯制;發燒或有上呼吸道症狀之顧客,禁止進入,除飲食外,應佩戴口罩;落實顧客衛生防護措施,入口處量體溫,噴酒精、提供乾洗手液或洗手設備;維持用餐環境良好通風,不同桌之顧客間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同桌者採梅花式安排座位或使用隔板;自助餐型態之餐廳,應有適當阻隔,避免食物遭顧客之飛沫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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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餐飲場所為提供民眾飲食親友聚會之重要營業場所,因應本土疫情發展,並為確保相關場域餐飲從業人員與民眾自身與他人之健康,避免群聚感染致疫情擴大,衛生福利部於110 年7 月16日衛授食字第1101301875 號公告「 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同年8月24 日衛授食字第1101302289 號公告修正,同年10 月05日衛授食字第1101302696 號公告修正, 復於111 年5月17 日衛授食字第1111301183 號公告修正,餐飲業者除應遵循該管理措施外,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可參考本指引,依實際可行性與適用性,內化為適合個別場所之所需防疫管理,以降低疫情於餐飲場所發生機率與規模,以及社區傳播風險。 貳、 餐飲業自主防疫管理.

  3. 10. 餐飲衛生相關法令規章 - 餐飲衛生 - 食品 - 業務專區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目前位置: 首頁 > 業務專區 > 食品 > 餐飲衛生 > 10. 餐飲衛生相關法令規章.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解釋彙編. 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 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 食品製造工廠衛生管理人員設置辦法.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處理辦法. 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 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 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 網路美食外送平台業者自主衛生管理指引. 公告資訊. 本署公告. 本署新聞. 維護公告. 活動訊息. 預告法規沿革區. 食藥闢謠專區. 食藥膨風廣告專區. 本署徵才.

  4. 衛福部 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公告搭乘國際航線入境旅客須配合採檢及裁罰規定(111年8月15日版)。 公告 25 衛福部 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5款及第6款第48條第1項 民眾搭乘前往離島國內線空海運航班防疫措施及裁罰規定(已停止適用)

  5. 一、餐飲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餐飲從業人員每日量測體溫及監測健康狀況,當出現發燒或其他疑似COVID-19症狀,應儘速就醫接受評估及處置。 餐飲從業人員衛生行為: 餐飲從業人員應佩戴口罩及勤洗手,並加強防疫教育訓練,內化防疫行為;且人員用餐環境須維持良好通風,不同桌之人員間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同桌者採梅花式安排座位或使用隔板。 三、餐飲場所環境清潔消毒: 定期清潔及消毒環境,並確實記錄執行情形;每日落實廁所衛生清潔及消毒。 四、顧客用餐管理:

  6. 2022年1月24日 · Line 列印. 發佈日期:2022-01-2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4)日表示因應國際疫情嚴峻且國內發生新變異株Omicron感染事件經指揮中心與相關單位溝通及評估後於今日宣布 (2022)年1月25日至2月7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調整或維持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維持加嚴之戴口罩規定除少數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一)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 (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2. 於山林 (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3.

  7. #衛福編編報報 發文時間2021.7.24 餐飲業內用服務須遵守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記者會影片https://youtu.be/alfIVU_Oa90 記者會影片-即時字幕:https://youtu.be/bDjpsoV3efE 記者會客語口譯直播https://youtu.be/PVOdaYuBxYg 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