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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細則依證券交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三項所定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票,指具備下列要件:

  2. 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 條文對照表(101.11.23).doc.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第 1 條. 本細則依證券交易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一百八十二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三項所定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票,指具備下列要件. :.

  3. 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法第三十六 ...

  4.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

  5. 除有妨害國家利益或投資大眾權益者外,主管機關依前項簽訂之條約或協定,得洽請相關機關或要求有關之機構、法人、團體或自然人依該條約或協定提供必要資訊,並基於互惠及保密原則,提供予與我國簽訂條約或協定之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 為促進 ...

  6. 歷次修正日期:. 1. 本細則依證券交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2. 本法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三項所定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票,係指具備左列要件:. 一、直接或間接提供股票與他人或提供資金與他人購買股票。. 二、對該他人所持有之 ...

  7. 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 總說明(101.11.23).doc 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 條文對照表(101.11.23).doc

  8. 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 條文對照表(101.11.23).doc.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八月六日財政部(77)台財證(二)字第 5281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十九日財政部(88)台財證(法)字第 94763.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 ...

  9. 2012年11月23日 · 本細則依證券交易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一百八十二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三項所定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票,指具備下列要件: 一、直接或間接提供股票與他人或提供資金與他人購買股票。

  10. 依本法第 三十六 條所公告並申報之財務報告,未依有關法令編製而應予更正者,應照主管機關所定期限自行更正,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有下列情事之一,應重編財務報告,並重行公告: (一)更正綜合損益金額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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