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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1月9日 · 遺產繼承順位為何. 遺產要怎麼分配之前首先要知道誰是繼承人才能知道誰有繼承權以及該如何繼承因此民法的繼承篇中第一條就規定了哪些關係人享有繼承權依照民法第1138條規定除了配偶為當然繼承人尚有依照被繼承人的血緣親疏訂定不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而先順序之繼承人會排除後順序之繼承人也就是說如果前順位的人存在就由先順位的人繼承遺產後順位就沒有繼承權。 法定繼承人的順序如下: 第一順序: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包含子女、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等),以親等近者優先(民法第1139條); 第二順序:被繼承人之父母(不含繼父母); 第三順序:被繼承人之兄弟姊妹(包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之兄弟姊妹、收養的兄弟姊妹,但兄弟姐妹的子女並無繼承權);

  2. 2024年4月7日 · 辦理遺產繼承主要有以下7個流程需分別至不同機關辦理各流程細節詳後述): 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申請除戶戶籍謄本即除戶證明國稅局查調死者財產所得及兩年內贈及金融遺產等資料. 地方法院聲請拋棄繼承陳報遺產清冊非必要流程國稅局申報遺產稅繳納遺產稅. 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有無欠繳房屋稅地價稅. 戶政事務所:申請繼承人印鑑證明(非必要流程) 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遺產繼承登記. 遺產繼承流程圖. 第1步: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申請除戶戶籍謄本) 首先,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辦妥死亡登記後,可同時申請除戶戶籍謄本、繼承人戶籍謄本、繼承人印鑑證明。 這些文件可以多申請幾份(建議3份以上),之後會用到。

  3. 2023年5月31日 · 在發生繼承事實的時候,作為「當然繼承人」的 配偶 是一定可以繼承的。 而除了配偶之外,法定的繼承順序就決定了誰有資格分配 遺產 ,民法上繼承人的四個順序分別是: 1、親等近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也就是 子女 ,如果子女在繼承開始前就已經死亡或喪失繼承權,就由孫子女代位繼承. 2、 父母. 3、兄弟姊妹. 4、祖父母....

  4. 遺產稅. 如何辦理遺產稅申報? 3103 誰是遺產繼承人其繼承的順序如何規定? 更新日期:112-04-27. 依照民法的規定配偶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除了配偶以外遺產依下列順序繼承1.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 2.父母. 3.兄弟姊妹. 4.祖父母. 上面所說第1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配偶需與上面所說的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如果沒有各順序繼承人時,配偶才能單獨繼承。 (民法第1138條、第1140條) 更多相關資訊. 3101 什麼人死亡應該辦理遺產稅申報? 112-04-27. 3102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何謂「經常居住我國境內」及「經常居住我國境外」? 112-04-27.

  5. 2023年5月25日 ·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第1項前項規定納稅義務繼承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起的 6個月期限內必須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遺產稅申報如果繼承人不配合辦理遺產繼承或超過期限內辦理每超過1個月就需要 繳交1倍以上的罰鍰 ,甚至最高到20倍都有可能。 另外,如果是要辦理土地或建物等不動產財產登記的話,記得把握在 3個月...

  6. 請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除戶證明。. 第二步國稅局/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調被繼承人財產所得及贈與資料. 1.繼承人身分證. 2.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資料. 3.繼承人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 (如戶口名簿等) 4.委託代理人辦理,應檢附 ...

  7. 2022年6月10日 · 1分鐘民法小教室. 遺產繼承的流程是? 不同流程要準備什麼? STEP 1. 戶政事務所-申請除戶證明書. 死亡證明書. 被繼承人戶口名簿. 被繼承人及其配偶身分證須配合換證之配偶身分證相片1張)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貼心提醒 :請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除戶證明。 STEP 2. 國稅局/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調被繼承人財產、所得及贈與資料. 繼承人身分證.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資料. 繼承人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等) 委託代理人辦理,應檢附委任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貼心提醒 : 依 民法§ 1156 (陳報遺產清冊)或 § 1174 (拋棄繼承),應從知悉得繼承之時起 3 個月內,以書面向地方法院 (被繼承人戶籍地)辦理。

  8. 2023年3月8日 · 律師圖解遺產繼承. 智邦法律事務所. 刊登: 2023-03-08. 雖然關於繼承的規範,已於民法條文內有詳細條文參照。 但人與人之間多少因情感或相處時間等狀況產生私心,直接照條文規定來平均分配肯定不太公平。 透過這篇文章我們可以瞭解到民法上遺產分配的規範以及將遺產留給指定繼承人的方法繼承權 的規定有點複雜但其實透過簡單的圖表一般人都能輕鬆搞懂 遺產繼承 的邏輯,其實我們最常關心的,主要還是誰有繼承權、以及繼承人可以分配到多少錢,這些全都有規定在民法裡,只要對方沒有另外 立遺囑 ,基本上都是照著民法的規定去繼承,當然如果不想照法律規定繼承,繼承人們也可以 自行協議 要如何分配, 但會有一些條件限制,像是不能因為 有負債而故意不繼承等狀況。 未立遺囑時,遺產分配要怎麼看?

  9. 2021年12月10日 ·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第一項:「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但依第6條第2項規定由稽徵機關申請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者自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之日起算。 」也就是說在親人離世後的半年內必須要辦理好遺產稅申報並將登記過戶等流程處理完畢。 而在 土地法第73條第2項 中也有說到:「前項聲請,應於土地權利變更後1個月內為之。 其係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為之。 聲請逾期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 但最高不得超過20倍。

  10. 2022年9月8日 · 187767. 文/李志正 圖/Shutterstock. 了解繼承流程避免措手不及以下針對遺產繼承應該辦理的手續進行介紹與說明申請開立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 如果親人是在醫院因病亡故的話醫生會開立死亡證明書」,家屬通常是配偶或直系血親可以向醫院申請多份死亡證明書( ),因為之後辦理被繼承人除戶遺產繼承或申請保險理賠埋葬火化保險及撫卹等相關事宜都會需要用到所以通常醫院也會給比較多份的死亡證明書。 ,每個醫院的要求可能不太一樣,不過大致上來說是大同小異。 如果親人是屬於非病死或疑似非病死時(例如因為意外過世),則應 ,檢察官會和法醫一起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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