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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 頁面不存在 (Page Unavailable) 很抱歉,您所輸入的資料或搜尋的頁面無法顯示,原因可能有: 1. 您所搜尋的頁面已不存在或已被移除,煩請至網站地圖搜尋您所需要的頁面。 2. 您使用的URL為錯誤的連結,煩請至入口網首頁搜尋您所需要的頁面。 3. 您所輸入的資料不符合網頁規定。 4. 伺服器現在無法響應此頁面。 Sorry, the page you requested either doesn't exist or isn't available right now! 1. The page you requested no longer exists or has been removed.

  2. 服務平台開通啟用。此帳號密碼可供營業人於整合服務平台取用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及 接收或查詢電子發票,至開立、傳輸電子發票等作業仍應依規定使用憑證或電子簽章 方式辦理。

  3. 電子發 票字軌號 碼應檢具 文件 (如為電子 發票字軌 號碼數量 異動申請 者,本欄 免填附) Documents shall be attached for business entities applying for electronic 一、僅開立B2B或B2G電子發票營業人【詳說明六】 For those business entities issuing only

  4. 此帳號密碼可供營業人於整合服務平台取用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及接收電子發票,至開立、傳輸電子發票等作業仍應依規定使用憑證或電子簽章方式辦理。 使用電子發票承諾書. 本公司(商號) 願遵守「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及相關法令規範,同時承諾下列事項: 一、依規定時限內將本公司(商號)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之電子發票資訊(含開立、作廢、銷貨退回或折讓等)上傳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 二、依規定格式將使用之本期字軌、起訖號碼及空白未使用之字軌號碼,於次期開始十日內傳輸至整合服務平台。 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並維護消費者隱私權,如違反相關法律致第三人受有損害,本公司(商號)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財政部無關。

  5. 一、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向稽徵機關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並於核准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整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www.einvoice.nat.gov.tw/)取號;如原核准之專用字軌號碼不足使用時,亦同。 二、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之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得由總機構檢附「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明細總表」,一併申請配賦予總機構,營業人應於次期開始十日內,依規定格式將其使用之本期字軌、起訖號碼及空白未使用之字軌號碼傳輸至整合服務平台。

  6. www.ntbna.gov.tw › download › 1530c0651b400000846d81707fe5e7ba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

    一、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向稽徵機關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字軌號碼,並於核准後,至整合 服務平台(網址:https://www.einvoice.nat.gov.tw/)取號原核准之字軌號碼

  7. 若營業人未將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使用於整合服務平台、加值 服務中心或轉以其他方式開立電子發票者,主管稽徵機關得取消 配賦其專用字軌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