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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如您於案件結案前申請現場圖及照片,係領取處理員警現場製作之現場圖及照片。. 二、如您於案件結案後申請現場圖及照片,係領取經過交通警察大隊審核之現場圖及照片,可能與員警第一時間製作之資料不同 (新增註解或補充更正)。. 三、如何得知案件 ...

  2.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需當場通知警方到場處理,且案件有人員死亡 或受傷者,方能於本系統申請。 (1) 於事故七日後得申請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 (2) 於事故三十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 (3) 案件「送出申請」後,無法修改資料,如因送出資料錯誤,請於「申請進度 ...

  3. 提供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發佈的新聞訊息 地址:100057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 電話:(02)2375-2100 聯合服務中心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中午不休息)

  4. 1.因交通事故資料內含個人資料,基於當事人個人資料之保護,應由當事人至警察機關申請,或申請後至警察機關領取,並確認領件人身分。. 2.民眾申請本案資料,現場圖及現場照片需俟交通事故發生7日後、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需俟交通事故發生30日後始得 ...

  5. 提供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發佈的新聞訊息 肆、異議處理篇 【如何申請肇事原因鑑定?】 對於交通警察大隊初步分析研判持有異議,因關係個人刑、民事責任問題,可在事故發生6個月內逕向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肇事鑑定課(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7~8樓 電話:2365-8270)申請 ...

  6. 補印當事人登記聯單. 如未知聯單編號者,可致電至處理事故之 交通分隊 詢問. 申請單為必填欄位!! 須於事故發生7日後才能申請!! 一、可領件時,系統會以簡訊通知領件,如輸入市話,則以電子郵件通知。. 二、如留下市話且未留下電子郵件,將不會收到通知 ...

  7. 對警方「初步分析研判」有異議要如何處理? 1.可以向交通警察大隊申訴(地址:100057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電話:02-23752100)。 2.可以向本所肇事鑑定課申請鑑定,重新分析肇事責任(地址:10004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7樓,電話:02-23658270分機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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