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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萬3,000元

      • 根據2019年新聞專題報導,司法官考試平均錄取年齡約25歲,考取後進到司法官學院訓練,訓練期間可領月薪4萬4,660元,經過兩年的養成教育(包括一般、司法實務、專題及輔助等課程),通過結業考試,配合開缺單位,分發成為『法官』或『候補檢察官』,薪水大幅增加到10萬3,000元,年收入即可破百萬。 此後薪水逐年遞增,工作20年月薪最高可達181,000元。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16年9月29日 · 根據預算中心的報告法官最快20年就可升到最高俸級以2015年新進錄取法官平均25.6歲計算45.6歲就能月領18萬1000元高於14職等常務次長事務官最高等級14萬5150元的薪水僅比部長級19萬500元少9500元

  3. 2012年8月13日 · 我在網路上看到下表示真的嗎? 月薪 法官 檢察官 司訓所 45000 45000 結訓後 100000 100000 5年 150000 150000 10年 180000 180000 20年 180000 180000 退休終 身月俸 180000 180000 福利:終生俸/配房配車/子女教育補助/年假超多/18%利息。 如果是真的,法官一年年薪200萬 領終身俸 我看了看統計學的年金終值共約一億 有沒有法律系畢業考上法官就等於億萬富翁的八卦? 而且法官亂判也不會有事,真爽? 另外聽我同學說大學畢業的律師月薪4/5萬 但司法官退下來的律師都是20萬月薪起跳 有沒有司法官是全台灣最爽最高薪的八卦?

  4. 根據2019年新聞專題報導司法官考試平均錄取年齡約25歲考取後進到司法官學院訓練訓練期間可領月薪4萬4,660元經過兩年的養成教育包括一般司法實務專題及輔助等課程),通過結業考試配合開缺單位分發成為法官候補檢察官』,薪水大幅增加到10萬3,000元年收入即可破百萬此後薪水逐年遞增工作20年月薪最高可達181,000元。 不僅如此法官享有終身職,退休福利比起一般公務人員除退休金外,還多出專屬的退養金,這是國家給予其終身職的職務保障。 司法官考試小知識. 報考條件:年滿18歲以上、55歲以下,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並領有證書。 報考時間:約每年四月. 考試時間:約每年八月. 司法官薪水階段列表. 註:本表參考自新聞報導,僅供參考。 司法官準備心得.

  5. 司法官職業性質特殊須輪值夜班與假日班不時會遇檢察官聲請羈押保護令等須即時處理的案件得有法官值勤辦理因此待遇高於一般公務員其月薪高達10萬元以上司法官薪水待遇. 司法官錄取者職前訓練期間,比照委任第5職等本俸5級支給,月薪約49,340元。 訓練期滿及格分發擔任候補法官或候補檢察官 (候補期間5年,期滿考查其服務成績及格者,予以試署,試署期間為1年),月薪10萬以上。 *本表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Top. 福利制度-扭轉生涯,改變未來. 優質生活品質. 周休二日,工作時間固定、生活規律。 給薪休假,自由時間超多。 生活大小事,政府全包辦。 優質生活品質. 不怕無薪假、不怕被解雇! 終生保障身分及工作權。 升遷制度透明,人人有機會!

  6. 法官(檢察官)薪俸 õ專業及職務加給表 . 101年7月6日施行 單位:新臺幣元 1.本表依法官法第71條第6項規定訂定專業及職務加給支給數額 4.依行政院101年4月18日院授人給字第10100330981號函說明三之(一)之2規 定:「專業加給及職務加給制度轉換期間依新制度所支領之專業加給 及職務加給合計數額較原支領數額為低者暫仍維持原支數額俟其俸 給逐年晉級後所適用之新制度標準較原支領數額為高時,即改按新制度支 領」 2.專業加給月支數額部分,最高法院暨最高法院檢察署法官檢察官最高 行政法院法官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另按月增支5,000元 3.本表自101年7月6日生效.

  7. 法官之俸級區分如下: 一、實任法官本俸分二十級,從第一級至第二十級,並自第二十級起敘。 二、試署法官本俸分九級,從第十四級至第二十二級,並自第二十二級起敘。 依本法第五條第二項第八款轉任法官者,準用現職法官改任換敘及行政教育研究人員轉任法官提敘辦法敘薪。 候補法官本俸分六級從第十九級至第二十四級並自第二十四級起敘。 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及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研究員轉任法官者,依其執業、任教或服務年資六年、八年、十年、十四年及十八年以上者,分別自第二十二級、二十一級、二十級、十七級及第十五級起敘。 法官各種加給之給與條件、適用對象及支給數額,依行政院所定各種加給表規定辦理。

  8. 司法院大法官 ,是 中華民國 依照《 中華民國憲法 》於最高 司法機關 司法院 中所設置,具有「 解釋憲法 」、「統一解釋 法律 及 命令 」之職務、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 總統 、 副總統 彈劾案」權限之職位。. 原本係於《中華民國憲法》第79條中規定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