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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楊仁壽 (1942年2月17日 — ), 台湾 屏东县 九如鄉 人,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 中华民国 法学家,曾任 司法院大法官 與 最高法院 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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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臺灣正體. 工具. 楊仁壽 (1942年2月17日 — ), 台灣 屏東縣 九如鄉 人,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 中華民國 法學家曾任 司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 院長。 [1] 經歷 [ 編輯] 出生於 九如鄉 [2] 。 1964年,自 國立台灣大學 法律系畢業。 1972年,獲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研究所碩士學位。 1967年至1968年,任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候補檢察官。 1968年,任 台灣嘉義地方法院 候補推事。 1968年至1979年,任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檢察官兼推事。 1979年至1980年,任 福建高等法院廈門分院 推事。 1980年至1984年,任 台灣高等法院 推事。 1984年至1985年5月,任 最高法院 推事。 [1]

  3.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楊仁壽 (1942年2月17日 — ), 台湾 屏东县 九如鄉 人,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 中华民国 法学家曾任 司法院大法官 最高法院 院長。 [1] 經歷 [ 编辑] 出生於 九如鄉 [2] 。 1964年,自 国立台湾大学 法律系毕业。 1972年,获 中国文化大学 法律研究所硕士学位。 1967年至1968年,任 福建金门地方法院 候补检察官。 1968年,任 台湾嘉义地方法院 候补推事。 1968年至1979年,任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检察官兼推事。 1979年至1980年,任 福建高等法院厦门分院 推事。 1980年至1984年,任 台湾高等法院 推事。 1984年至1985年5月,任 最高法院 推事。 [1]

  4. 楊仁壽 (1942年2月17日 — ), 台湾 屏东县 九如鄉 人,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 中华民国 法学家,曾任 司法院大法官 最高法院 院長。 [1] 經歷. 出生於 九如鄉 [2] 。 1964年,自 国立台湾大学 法律系毕业。 1972年,获 中国文化大学 法律研究所硕士学位。 1967年至1968年,任 福建金门地方法院 候补检察官。 1968年,任 台湾嘉义地方法院 候补推事。 1968年至1979年,任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检察官兼推事。 1979年至1980年,任 福建高等法院厦门分院 推事。 1980年至1984年,任 台湾高等法院 推事。 1984年至1985年5月,任 最高法院 推事。 [1] 1985年5月22日至1988年4月27日,任 司法院 第三厅厅长。

  5. 2013年9月23日 · 2013/09/23 06:00. 記者林慶川專訪. 針對特偵組查辦立法院長王金平涉關說案爭議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表示依法檢察總長不能向總統報告案情總統也應謹守分際不要想把手伸入特偵組另外此案中的監聽內容不具證據能力而國民黨撤銷王金平黨籍的方式也不合法楊仁壽呼籲馬總統應該要有政治智慧儘快讓此事圓滿落幕並在剩餘的兩年半任期內全力拚經濟才是全民之福他也勸馬總統應廣納良言避免淪為寡人政治」。 :檢察總長是否可以向總統報告案情? 楊仁壽答:憲法八十二條規定,各級法院的組織,以法律訂之,而法院組織法第五章中,也指檢察機關是司法機關,也因此,檢察總長不能去向總統報告有關於通訊監察的結果,總統也不能接受(報告)。

  6. 2014年10月13日 · 前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受訪指出馬總統為求勝選不惜超越法律已經牴觸國家元首的角色與權力分立原則不僅毀憲國家機器為之崩壞。 檢察官與公務人員都出現差別待遇,如果不修正,已經構成違反行政中立法,必須彈劾與懲戒。 依據法官法的個案評鑑機制,民間公正團體可以對檢察官提出檢舉。 馬個性偏執 欠缺協調統合能力. 問:國家領導者濫用國家機器的問題,最近引發了社會高度的關切,您如何看待? 楊仁壽:先談總統的個人問題,他有三點,我認為是不太對的。 第一點是國家元首兼黨的主席,第二點是能力不足,第三點他個性偏執,欠缺調和性,也就是協調統合的能力。 憲法四十條,所謂院際爭執,看似非常簡單,它的基本背景是源自元首權,也就是調和權。 一個國家內有各種政黨,政黨內有各種派系,如果不具備調和性,是無法稱職的。

  7. 本刊臺北訊最高法院2 月14 日上午假7樓大禮堂舉56 年起服務司法界, 歷經19 個職務,審判與司法行政之辦楊仁壽院長歡送茶會, 由張淳淙庭長策劃,徐昌錦法資歷完整, 在最高法院院長任內,軟硬體設備均有顯著官及楊華芳股長主持。 改善, 如辦公大樓多項改善工程、 舊檔案數位典藏等。

  8. 2012年2月16日 · 本刊臺北訊最高法院2月14日上午假7樓大禮堂舉辦楊仁壽院長歡送茶會由張淳淙庭長策劃徐昌錦法官及楊華芳股長主持會前先播放楊院長就任4年5月以來的重要活動照片以回顧並紀念茶會開始合唱團獻唱感恩的心」、「離情及董明霈庭長帶領登山社同仁唱祝你幸福」。 接著致贈紀念品龍型琉璃藝術品及各庭科室同仁獻花,繼由,董明霈、紀俊乾、吳正一、張淳淙庭長、呂丹玉法官等相繼致詞,推崇楊院長著作等身,自民國56年起服務司法界,歷經19個職務,審判與司法行政之資歷完整,在最高法院院長任內,軟硬體設備均有顯著改善,如辦公大樓多項改善工程、舊檔案數位典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