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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姓 名. 任 期. 謝院長瀛洲先生. 民國37年 ~ 55年. 查院長良鑑先生. 民國55年 ~ 57年. 陳院長樸生先生. 民國57年 ~ 61年. 錢院長國成先生.

  2. 司法院院長 ,是 中華民國 司法院 的首長並任 司法院大法官 與 憲法法庭 審判長(相當於 美國首席大法官 ),依據現行《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五條第二項但書規定不受任期之保障一般而言大法官任期為八年司法院院長的任期最長可達八年), [1] 先得由 總統 提名,經 立法院 投票同意後任命之。 為確保法官超然於黨派及保持司法獨立,自1999年起的院長及 副院長 均為 無黨籍 。 但實際上,大法官、院長及副院長的提名和任命仍有一定程度上的政治操作,現任院長為 許宗力 。 歷任院長 [ 編輯] 行憲前 [ 編輯] 行憲後 [ 編輯] 現今在世的前司法院院長 [ 編輯]

  3. 最高法院院長依法院組織法 》第50條,係 特任官 ,由總統任命,並無固定之任期;但依《 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16條須具備以下資格之一者方得為最高法院院長: 曾任 司法院大法官 、最高法院院長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最高行政法院 院長或 懲戒法院 院長者。 曾任最高法院法官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高等法院院長或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合計五年以上者。 曾任簡任法官、檢察官十年以上,或任簡任法官、檢察官並任司法行政人員合計十年以上者。 職務 [ 編輯] 依據《 法院組織法 》第50條之規定,綜理全院行政事務,並任 法官 。 歷任院長 [ 編輯] 訓政時期. 憲政時期. 組織 [ 編輯] 最高法院組織如下編制: [4] 最高法院院長. 民刑事庭庭長會議. 民刑事庭總會議. 民事庭庭長會議.

  4. 其他人也問了